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39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2016-09-12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大溪河水体达标整治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6〕73号 | 发布日期 : | 2016-09-17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39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2016-09-12 |
发布日期 : | 2016-09-17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大溪河水体达标整治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6〕73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大溪河水体达标整治方案的批复
渝府〔2016〕73号
南川区、武隆县人民政府:
《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复实施重庆大溪河水体达标整治方案的请示》(南川府文〔2016〕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大溪河水体达标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确定的44个项目,总投资11.8627亿元。其中,工业污染防治项目10个,投资2.5166亿元;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10个,投资2.5771亿元;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项目3个,投资0.6480亿元;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项目5个,投资0.5892亿元;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项目2个,投资0.0976亿元;河道综合整治项目4个,投资0.8462亿元;流域生态防护项目6个,投资4.4080亿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4个,投资0.1800亿元。
三、你们要理顺大溪河流域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保障资金投入,抓好工作协调,确保大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同时,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关系,有机衔接本地区统筹城乡、“十三五”规划等部署和区域性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有序实施。按照“治污集约化、产权多样化、运营市场化”的原则,全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运营机制,多方吸纳社会资本,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