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316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2018-12-18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其他〔2018〕158号 | 发布日期 : | 2018-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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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2018-12-18 |
发布日期 : | 2018-12-21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其他〔2018〕158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