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412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2020-07-14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0〕92号 | 发布日期 : | 2020-07-20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412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 2020-07-20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0〕92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0〕9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科学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对于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综合防治区划、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有序有效组织开展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全面摸清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风险数据库信息,科学开展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准确把握普查总体部署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本次普查覆盖我市行政辖区,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居委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普查总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1.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0年)。建立普查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编制市、区县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在巴南区、合川区开展普查试点。
2.全面调查阶段(2021—2022年)。统筹开展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分级编制市、区县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市普查成果。
三、有序推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普查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制定我市普查实施方案,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市普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区县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整合各方资源,配强人员队伍,统筹做好本区县的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的普查工作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居委会作用,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
(二)做好经费保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财政部门要根据政策标准,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落实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需求。
(三)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上传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发布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郑向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冉进红 市应急局局长
彭 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米本家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邓沁泉 市教委副主任
赵 刚 市经济信息委总工程师
喻柏炎 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陈 蓉 市民政局副局长
蒋宜茂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市地勘局局长
刘 芹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吴 波 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卢鹏飞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杜 昆 市交通局党委委员
谢 飞 市水利局副局长
袁德胜 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
宋 刚 市商务委副主任
刘晓年 市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王 卫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何建平 市应急局副局长
徐 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贵山 市体育局副局长
余浩然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袁 卫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李 敏 市能源局副局长
熊忠武 市林业局二级巡视员
付红领 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副局长
刘东升 市地勘局总工程师
刘 咏 重庆银保监局党委委员
胡远胜 重庆海事局副局长
杨 智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 达 市地震局副局长
肖 忠 长江委水文上游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何建平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