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954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 2021-07-01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红旭、许林盛、张广荣3名同志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发〔2021〕17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954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 2021-07-01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红旭、许林盛、张广荣3名同志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 渝府发〔2021〕17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王红旭、许林盛、张广荣3名同志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渝府发〔2021〕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6月1日18时许,大渡口区万发码头长江段两名儿童意外落水。原大渡口区育才小学教师王红旭、巴南区典雅小学教师许林盛、重庆(香港)中原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中新城上城分行经理张广荣3名同志先后跳入江水中进行施救,并在现场群众帮助下成功将两名儿童救起。王红旭同志因施救后体力不支被江水冲走不幸罹难。王红旭、许林盛、张广荣3名同志以高尚的道德品质践行了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大爱精神,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舍生取义、英勇无畏的大义精神,不愧为全社会讴歌的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追授王红旭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许林盛、张广荣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许林盛、张广荣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对因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王红旭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缅怀。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王红旭、许林盛、张广荣3名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和高尚品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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