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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01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1-19 发布日期 2022-01-21
标题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重庆市“场所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肺炎指办发〔2022〕5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01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发布日期 : 2022-01-21
标题 :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重庆市“场所码”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肺炎指办发〔2022〕5号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关于推广应用重庆市“场所码”的通知

渝肺炎指办发〔2022〕5号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在全市重点场所推广应用“场所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介绍

充分借鉴其他省(区、市)经验,在重庆市健康出行一码通(以下称渝康码)系统框架下新增开发场所到访登记功能。该功能将为重点场所生成专有二维码(“场所码”),由场所管理者申领并张贴在指定位置;进入场所人员通过渝康码小程序,对“场所码”进行扫码,完成场所进入登记;渝康码系统后台将自动核验进入场所人员健康信息,并标识场所名称、位置等,进行自动化登记,实现人员流动复杂场所疫情精准防控。

二、重点应用场所

重点在辖区内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商贸场所、服务业场所、公共场所以及社区、小区等居民活动场所进行推广应用。包括:

(一)重点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医疗机构、监所、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

(二)重点商贸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等。

(三)重点服务业场所:会展场所、旅游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酒店宾馆等。

(四)重点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园等。

(五)其他场所:社区、小区等。

三、申领使用流程

(一)申领流程:场所管理者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上申领“场所码”。

1.微信申领流程:打开“微信”APP→点击屏幕右下方“发现”→小程序→点击右上角“搜索”→输入“重庆市健康出行一码通(渝康码)”→申领“场所码”→根据提示填写申报信息→生成“场所码”→张贴“场所码”。

2.支付宝申领流程:打开“支付宝”APP→点击首页“健康码”并选择重庆“渝康码”→申领“场所码”→根据提示填写申报信息→生成“场所码”→张贴“场所码”。

后续还将在渝快办、云闪付、百度等平台上开通申领渠道。

(二)扫码流程:

1.微信扫码流程:打开“微信”APP→点击屏幕右下方“发现”→小程序→点击右上角“搜索”→输入“重庆市健康出行一码通(渝康码)”→扫场所码→获取扫码信息→向场所管理方出示扫码结果。

2.支付宝扫码流程:打开“支付宝”APP→点击首页“健康码”并选择重庆“渝康码”→扫场所码→获取扫码信息→向场所管理方出示扫码结果。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制定“场所码”推广应用管理措施,尽快组织开展重点场所“场所码”的申领应用工作,督促检查申领应用情况,核实“场所码”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场所码”有序铺开、规范运行、发挥作用。市大数据发展局及各区县(自治县)渝康码牵头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数据管理、平台维护等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推广应用“场所码”的指导。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代章)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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