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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00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11-14 发布日期 2022-11-15
标题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离渝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肺炎指办发〔2022〕68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2022-00008
主题分类 : 卫生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11-14
发布日期 : 2022-11-15
标题 :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离渝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肺炎指办发〔2022〕68号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离渝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

渝肺炎指办发〔2022〕68号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离渝人员出行管理,坚决防范疫情外溢扩散,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离渝条件

(一)坚持非必要不离渝,非急需不离渝。

(二)正在隔离观察中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在高风险区或临时管控区的人员、所在社区7天内有阳性感染者的人员暂不离渝。

(三)其他人员离渝,须符合以下条件:乡镇(街道)开具证明,健康监测无异常,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离渝前24小时以内,火车、民航以时刻表发车或起飞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为绿码。

二、落实离渝审批制度

离渝人员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需要自行提供7天内活动轨迹、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外出理由及相关证明、外出目的地等信息,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其离渝必要性并出具证明(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优先审批。离渝人员所在社区存在传播风险隐患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离渝学生提前向学校报备,经学校同意后可返校。“白名单”人员和车辆离渝不需审批。

三、做好交通站点查验和服务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要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上道口、国省干道设置交通查验点,严格查验离渝证明。建立“绿色通道”,急诊急救、“白名单”企业、紧急公务、民生保障等车辆及人员按照规定优先放行、快速通行。

四、做好核酸检测服务

各区县要开设离渝人员核酸检测快速通道,优先保障离渝人员核酸检测,确保采样后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五、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引导离渝人员如实提交相关信息,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沿途做好个人防护。居住地村(社区)要及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推送信息,建立回复回查机制,对瞒报、虚报信息和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疫情外溢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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