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6-00010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 2026-02-09 |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6〕7号 | 有 效 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6-00010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9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6〕7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26年全市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6〕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6年全市消防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全市消防工作要点
2026年,全市消防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提升协同共治能力、风险防治能力、本质安全能力、消防智治能力,完成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双降”目标,实现重大及以上火灾“零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可控。
一、完善责任体系,着力提升协同共治能力
(一)加强党委政府统筹领导。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部门定期报告的“双定期”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党建统领“885”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健全警示约谈、督查督办、追责问责制度,及时研究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融入行业日常管理,落实“每季度一次形势研判,每年一次隐患整治、一次明查暗访、一次约谈培训”机制。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深化学校、养老机构、医院、星级酒店、文物建筑等重点对象教学培训式服务。完善消防与教育、民政、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部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加强消防与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电力等部门(单位)协同治理,强化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全链条监管。
(三)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等制度,鼓励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消防管理,依法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依规申报备案,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四)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健全市、区县消防工作议事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会商研判、晾晒通报、案例复盘。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强化部门联合督导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
(五)推进火灾调查处理提质增效。落实《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健全警示教育、约谈通报、案例复盘、函告提醒、整改评估等机制。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复核机制,强化调查处理结果应用。探索推进新能源火灾实验室建设。
二、完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风险防治能力
(六)抓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落实《重庆市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若干措施》,深化建筑保温材料、用电安全、动火作业、“三无”建筑等重点领域隐患整治,强化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推进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改革,深化遗留隐患整改,常态化开展滚动排查整治。推动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七)强化重点行业火灾风险防治。聚焦多业态生产经营场所、城市群租空间、厂房库房、化工园区等高风险场所,养老机构、医院、学校、宗教、文物建筑等敏感场所,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深化畅通“生命通道”行动,持续整治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遮挡逃生窗口等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行为。
(八)深化全链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查处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深化动火作业整治,落实“两小工程”备案要求,推进焊机“加芯赋码”“一机一码”改造,推广“动火审批”应用。深化建筑保温材料整治,推进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外保温系统空腔等问题治理,强化建筑保温材料标识管理。
(九)落实新兴业态安全监管机制。对民宿、培训机构、家庭酒吧、提供影视点播服务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和新能源、演艺新空间等业态,严格依法登记注册,加强改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措施;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劝阻、制止、报告违法改建、违规经营等行为。
(十)狠抓薄弱环节火灾风险防范。针对“九小场所”,重点整治违规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违规设置广告牌等隐患。针对居民小区,重点整治占堵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隐患。针对小餐饮场所,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厨房安全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针对“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敲门提示和帮扶服务。
(十一)做好重要节事消防安全保卫。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聚焦重点防控对象,开展“蓝盾”系列集中夜查行动。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宗教活动、景区景点等场所和私人影院、家庭酒吧、剧本娱乐等新业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十二)提升消防服务发展质效。开展优化消防服务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完善社会单位“自查自改不罚、认错认罚从宽、逃避被查从严”制度。优化布局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育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专业人才。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消防设施维保检测。
三、完善基础体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能力
(十三)完善法规标准。修订《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立法调研。编制《消防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标准》《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启动《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修订。
(十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编制实施市、区县“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重庆市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启动新一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小型消防站建设。深化消防装备更新换代,将消防设施、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十五)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机制,动态优化调整消防赋权、委托行政执法事项。强化基层消防管理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
(十六)充实多元消防救援力量。按照“应消一体、站队一体、综合建队”原则,加强消防救援力量整合,建立联训联演联考机制。健全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执勤训练、调度指挥、联勤联动、业务培训机制,加强微型消防站装备检查维护、训练演练和值班值守,强化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联战。
(十七)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利用消防宣传月、科普月等活动,强化消防安全新闻发布、科普宣传、案例警示和隐患曝光。加强敏感火灾事故的舆情监测。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场馆建设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提档升级。深化重点行业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线岗位员工消防实操实训。
四、完善数治体系,着力提升消防智治能力
(十八)加快物联感知设备建设接入。加快推进高层建筑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各区县要将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工作纳入民生实事项目。2026年11月底前,中心城区高层建筑接入覆盖率达到100%,其他区县接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强化物联感知数据汇聚、治理与运用,推行非现场消防监管模式。
(十九)提升“高楼消防”应用质效。市、区县联动,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守护”项目民生实事,推动“高楼消防”应用深度融入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与治理中心,迭代升级“高楼消防码”,推广“AI+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智管”综合场景。
(二十)拓展消防数字化治理覆盖面。推动高层建筑数字化治理模式逐步向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库房、轨道交通等领域延伸,开发“渝消守护码”,推广独居老人安全守护、电气火灾智防、动火作业监管应用。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