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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重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

发布时间:2021-12-1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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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即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上游新闻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办法》结合现阶段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对城市道路照明的体制机制、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明确基本原则和管理体制,规范建设维护管理,强化节能环保。

294处照明暗盲区纳入2022年整治计划

夜间出行,明亮的路灯总能为市民带来安全感。如何确保城市道路的灯光明亮?即将施行的《办法》给出了答案。

“我们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没有进行‘三同时’建设、施工区域占道施工影响、社会单位管理不规范等是产生城市道路照明盲区问题的主要原因。”市城市管理局照明灯饰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赵纯雨介绍,《办法》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以此“扮亮”城市道路。

针对新建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标准,规范配套建设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配套建设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当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使用,装灯率应当达到100%。

针对因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等原因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城市道路照明标准,完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此外,现有城市道路未配套建设道路照明设施的,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应当逐步改造完善。

赵纯雨介绍,目前重庆市已有294处照明暗盲区纳入2022年整治计划。整治完成后,将惠及上百万居民,为大家夜间出行照亮前方路。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

提升装灯率的同时,也需要保证完好率。

《办法》要求,城市道路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维护管理制度,保证照明效果,满足通行安全。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出现故障和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应当不低于95%,快速路、主干道的亮灯率应当不低于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当不低于96%,照明质量应当达到规范要求。

如何第一时间解决照明设施出现故障的问题?《办法》也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

首先,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如果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因应急抢险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急抢险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在应急抢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并修复或者配合修复。

2022年计划实施59项节能改造项目

《办法》提到,将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低能耗环保产品设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水平。对此,城市管理部门将如何开展相关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照明灯饰管理处处长邓秋表示,将制定绿色照明节能技术标准,为有效控制城市照明能耗提供事实依据。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择国家重点推广的绿色照明产品、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运用光伏新能源照明设备。

督促各区县对辖区内高能耗、大功率照明设施进行摸排,科学制定改造方案。2022年,计划实施节能改造项目59项,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参与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持续提升全市LED路灯应用占比。

此外,推进市级智慧照明集中控制中心建设整合,建设完善城市照明智能化管控系统,利用智能控制等手段降低运行能耗,实现城市道路照明“大城智管”。

冬季夜长昼短,夏季昼长夜短,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节能,同样也需要让灯光能够“随时而变”。

“目前有的社会单位还未建立智能控制系统,采用人工设置就会存在无法到达精细化控制的要求。”邓秋介绍,比如在冬季,如果设置成早上7点关灯,但实际上天还没亮。所以如今城市管理部门大多数会采用光控的智能控制系统,根据每天的光照度,来实时对开关灯时间进行控制。

推进多杆合一净化城市空间

城市道路既要“扮亮”,也要“扮靓”。

如何让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不被行道树所遮挡,让各种城市管理设施设备有序设置,《办法》也做出了要求。

《办法》提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安全规范、简洁大方、利于通行,与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家具等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

其中,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树木高度和枝叶密度科学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树权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及时修剪树枝。

树木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或者遮挡影响照明质量的,由所在地的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通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修剪。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与附近的树木保持安全距离。

“《办法》当中还有一大亮点,就是规范推进多杆合一。”邓秋介绍,搭载交通指示、安全监控、通信网络等设备的,应当与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标准实施,并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和功能要求。

《办法》的这一要求,明确了新建和已有城市道路应当集约设置各类杆体,净化城市空间,解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的杆体合并、设备挂载安全问题,明确了产权单位对搭载设备运行、维护、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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