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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15 15:45
发布时间:2022-02-1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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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府办发〔2022〕12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民政局组建了规划编制团队,研究起草《规划》。《规划》起草过程中,规划编制团队深入区县、乡镇、社区调研,赴先进省市考察学习,先后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讨论,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通过书面、会议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市级部门、各区县、行业专家和广大群众意见,针对多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为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依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目标

《规划》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快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形成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民生福祉得到大幅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加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基层自治共治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民政工作跨入全国前列。

“十四五”重庆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要 指 标

单位

2020

2025

指标属性

1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预期性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80

85

预期性

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5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5000

10000

预期性

6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平方米

30

预期性

7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万人

6.3

8

预期性

8

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

亿元

75.8

90

预期性

9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40

80

预期性

10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约束性

11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12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13

区县级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41

100

预期性

14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2.3

60

约束性

15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65

100

预期性

16

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58

90

预期性

三、主要内容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实现全市民政工作跨入全国前列为目标,紧扣标准型、法治型、服务型、智慧型、创新型“五型民政”建设,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四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并设置11个专栏,谋划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一)基本框架

《规划》分为6章32节。第一章总结“十三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分析“十四五”面临形势,提出“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章至五章围绕4个重点方面,分别对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做了安排部署;第六章是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1.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理念,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思路,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为基本民生保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升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水平,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社会救助格局。到2025年年底,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不低于8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率保持100%80%以上区县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2.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国家治理基础,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5年年底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城乡社区智慧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万人,全市实名认证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22%,志愿服务组织达到300家以上。

3.全面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实施“幸福养成”和“家和计划”项目,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到2025年年底,实现登记服务满意率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到100%,培育500个市级“最美家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制度、体制机制和家庭监护能力,推行“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到2025年年底实现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提供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实施“渝童成长”关爱服务工程,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指导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活动。推动修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和基本殡葬服务清单,逐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强化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探索推广远程告别、网上祭拜等殡葬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年底,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推动修订《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研究制定《重庆市地名通名使用规范》,建立市级地名信息库,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完成重庆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和重庆地名故事编撰。

4.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评估评价制度,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开发推广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年底,全市建成家庭养老服务床位5000张,新增普惠养老床位1万张,普惠性床位不低于8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和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不低于100%。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构建全方位、多层级、管长远的民政事业发展保障体系,确保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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