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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6 15:15
发布时间:2022-04-0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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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是对外贸易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实践,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李克强总理连续9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部署,强调要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2021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要求各地区及时出台相关措施。

近年来,重庆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2021年,全市跨境电商规模达到322.1亿元,同比增长63.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有6家,海外仓数量40多个,加工贸易保税维修项目建成1个,积极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聚焦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政策、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对推进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编制过程

按照市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部署,组织市商务委等部门起草了《重庆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程序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一)总体目标

《方案》提出,聚焦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政策、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为完善,全市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进出口规模突破1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建设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智能化水平。二是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和进出口监管方式,培育建设跨境电商示范区。三是有序推进海外仓健康发展。加快推进重点市场海外仓布局,完善海外仓服务功能,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企业。四是大力发展市场采购贸易。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完善落实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举措。五是提升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水平。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支持企业拓展保税维修产品范围,做大规模。六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引进培育和认定一批市级综服企业,完善综服企业监管措施。七是探索发展离岸贸易。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提升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加大对离岸贸易企业信贷支持。

(三)保障措施。围绕组织保障、财税金融、行业组织和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和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加大对海外仓、跨境供应链融资、大数据信用融资等金融支持,支持筹建外贸新业态领域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外贸新业态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参与“丝路电商”合作等举措。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中心仓企业)可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海关监管制度。

(三)海外仓:是指企业建立在海外的仓储设施。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中,海外仓是指国内企业将商品通过大宗运输的形式运往目标市场国家,在当地建立仓库、储存商品,然后再根据当地的销售订单、时间作出响应,及时从当地仓库直接进行分拣、包装和配送。

(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的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商务部会同八部门先后开展五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评选,全国现有31个市场获批。

(五)保税维修业务:是指企业以“保税维修”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或运输工具从境外运入境内进行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

(六)离岸贸易:是随跨国公司业务发展演化而来的一种新贸易模式,其最关键的特征是订单流、货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分离。

五、核心条款和解读

核心条款1:

标题: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内容:聚焦消费品工业,依托区县重点工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带,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培育建设一批线下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园区加大跨境电商平台、卖家、海外仓和配套服务等跨境电商知名企业招商,强化政府监管、金融服务和人才培养创新,建立“众创中心”“本地化服务中心”“实训基地”等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平台,加快跨境电商产业链集聚发展。

解读:

问:重庆对培育建设线下跨境电商产业园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2021年,市商务委认定了九龙坡区、沙坪坝区、西永综合保税区三个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以线下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为载体,申报主体是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或综合保税区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且经评审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市商务委给予100万元/年的资金奖励,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核心条款2:

标题: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方式

内容: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退货中心仓企业(失信企业除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便捷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退货。

解读:

问:“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模式”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零售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商品的退货。

核心条款3:

标题:大力发展市场采购贸易

内容:支持大足区、渝中区、九龙坡区等具备一定规模市场集聚区、境外采购商集聚度较高、申报意愿较强的区县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解读:

问:在重庆能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了吗?

答:市商务委正在积极指导具备条件的相关区县申报试点资质。获批后将指导试点市场逐步建立相关评价体系,完善综合服务,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加快发展。

核心条款4:

标题: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内容:加大对有资本、有实力和有行业背景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引进力度,培育一批市级综服企业。

解读:

问:重庆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有什么支持举措?

答:结合《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商务委正在研究出台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重点培育一批市级综服示范企业。下一步将联合海关、税务等部门研究对综服示范企业开展联合激励,完善对综服企业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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