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遵循纯洁道德、丰富精神、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大美育观,全面深化“课程+活动+实践”的全链条育人模式,着力打造“红岩品牌、巴渝特色、数字赋能”的学校美育生态,推动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市教委结合重庆实际,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近日,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具体如下——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切实提升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与创新实践等核心素养,涵养向美心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切实强化教师以美育人理念,提升师资队伍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塑造人格魅力,涵养美育情怀;切实将巴渝文化、红岩精神与智慧美育技术深度融入教学、活动、环境全场景,打造“时时可感知、处处能实践、人人善创造”的美育环境。
——到2027年,遴选一批巴渝特色美育资源,开发一批优质学科美育课程,培育一批美育名优教师队伍,打造一批示范性美育研究成果,推选一批美育试点区校,形成“课程有特色、师资有保障、评价有创新、资源有协同”的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格局,推动城乡美育均衡普惠。
——再用三到五年时间,推动构建五育融通、幼小中大纵向贯通、城乡校际资源互补、家校社全域协同的美育新格局,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具有重庆特色、彰显巴渝底蕴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主要举措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规范课程体系建设。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推动高校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开发地方特色校本课程,将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等与美育课程深度融合,构建具有重庆辨识的美育课程群,建设沉浸式非遗传承教室,推动形成“一校多品”美育特色。支持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推动实现多样化、个性化供给。
2.创新教学模式方法。优化艺术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审美体验+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学前教育阶段立足年龄认知特点设计趣味化启蒙活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学生特长和兴趣推广走班上课,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提升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高等教育阶段构建以文化传承、经典研习和实践创新为核心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加强学段间课程目标、内容与评价的纵向衔接,推进美育全学段协同发展。贯通艺术人才培养链条,加强艺术特长学生一体化选拔和培养。
3.开展学科美育改革。加强“美育+”学科课程建设,挖掘学科美育元素,推动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学科美育改革试点,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课程蕴含的品德美、社会美、科学美、健康美、勤劳美、自然美等丰富美育资源,以“课程美育”理念推进各学科课程的审美化教学。
(二)提升教师美育素养
4.强化教师全员美育浸润。以美育赋能教师专业发展,强化教师美育涵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统筹“国培”“市培”“区(县)培”“校培”和专项培训,对艺术教师全员实施“分层分类”美育培训,每位教师每5年培训时间达到360学时。持续开展过剩学科教师转岗培训,缓解美育师资结构性缺编问题。分层分类开展学科美育理论与实践培训,促进全员教师美育素质提升。每2年开展1次市级、区县级美育教师基本功展示、优质课评选。
5.构建专家引领协同生态。支持培育学校美育教师工作室、跨校教研团队,定向帮扶乡村薄弱校。深化大中小学协同发展,共建美育浸润工作站,推动高校导师驻校指导,中小学教师进高校研修,促进理论与实践双向赋能。建立市级中小学、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区县配足配齐音乐、美术专职教研员,指导区域内学校美育课程的课堂实施和研究活动。
(三)普及艺术实践活动
6.完善常态化展演机制。强化学生主体地位,每学年开展1次校级全员展演,推动“教、学、练、展”深度融合。实施“艺术实践百分百”计划,每年采取“3+X”(3即班级合唱、课堂器乐、校园集体舞,X即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自选项目)展演模式开展艺术活动月活动,每三年举办1次市级高水平综合展演。推广陶艺、剪纸等低成本项目,惠及农村小规模学校,实现“校校有社团、人人能参与”。持续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做好校园精品剧目校际展示。
7.构筑系统化联动机制。探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美育实践联动新范式。鼓励高校艺术社团下沉指导,联动文博场馆开发“行走的美育课”。拓展数字化实践场景,建设“云端艺术工坊”,实现优质资源跨区域共享。支持师生参与国际交流、社区服务,推动美育成果走向社会、辐射全球。
(四)营造校园美育文化
8.构建浸润式校园环境。支持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美育展示平台,将巴渝文化、红岩精神等地域美学元素深度融入校园环境设计,打造“一校一景”特色美育空间。拓展廊道、花园、广场等非正式学习场景,建设艺术实践工作坊与微型文化展厅,营造“时时可感知、处处能体验”的全域浸润氛围,让校园成为学生发现美、创造美的精神场域。
9.推动特色化品牌发展。申报和建好国家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基地,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和优质资源。优化艺术特色学校与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区域布局,持续推动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建设,争创国家级示范性学生艺术团,健全艺术团建设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高水平艺术社团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优化美育评价体系
10.建立多维动态评价机制。建立全学段美育教学质量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优化“3+3”艺术素质测评模式,推动艺术学科从知识技能向核心素养转变。构建多位一体美育测评体系,实现评价工具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促进美育评价。强化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评估,将美育成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11.优化全域协同管理机制。构建市、区、校三级年度美育发展报告制度,学校聚焦课程实施与特色创新自评,区县强化成果推广与模式凝练,市级统筹经验总结与政策优化。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绩考核、中小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普通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指标体系,建立“目标设定—过程督导—结果应用”闭环管理体系。
(六)推进乡村美育提质
12.推进美育资源共建共享。深入推进美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乡村美育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专项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农村中小学美育教师教学能力评比活动,加强乡土文化资源转化,促进地域文化深度融入校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具有重庆特色的城乡融合美育研学实践基地。支持各区县建设一批区域优质美育资源共享中心,形成本土乡村学校美育发展共同体。
13.深化城乡美育校际帮扶。建立高校与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体系,推动师资互聘、教研联动与资源共享。搭建城乡学生同台展演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乡村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展示活动,集中展示乡村学生艺术作品与实践活动成果。实施城乡美育双向研学计划,通过“送教下乡”与“研学进城”双轨并行,拓宽乡村学生艺术视野,促进城乡美育资源均衡配置与创新融合。定期开展乡村美育师资专项培训,推动艺术类或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助力乡村教师提升美育素养。
(七)打造智慧美育生态
14.推动数字变革智慧赋能。创新“云—链—端”一体化美育服务体系,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集成AI课程开发、虚拟艺术工坊、远程协同教研等功能模块,推进优质资源智能匹配与精准推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开发形成一批数字美育智能教学工具和动态课程资源包。探索人工智能赋能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艺术创作、美育素养动态评价等新兴方向,为美育教学及实践提供工具和技术支撑,助力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八)构建社会美育协同矩阵
15.健全多元协同育人体系。推动“文教融合”资源互通,鼓励学校与地区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共联共建,开发“馆校合作”“院团驻校”美育资源课程包。推行“家校美育共同体”计划,开设家长美育云课堂,建立学校美育开放日、社区美育服务站、家庭美育角三级联动网络。
16.创新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建立川渝两地教育科研机构与艺术院校协同研究机制。推行跨区域教师联合教研与互聘授课,构建“双城课程工坊”联合开发非遗传承、生态美学等主题课程,推动学生艺术成果联展,形成双城美育资源共建共享、师资协同赋能、文化价值共生的区域发展模型。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架构。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与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美育浸润行动纳入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整体谋划,明确美育工作分管副校长,定期研究学校美育工作,“一校一策”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夯实条件保障。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有效实施。鼓励高校单独设立美育专项经费。各级各类学校要保障基本的艺术场地设施和器材器具,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校外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三)强化督导评估。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成效作为学校和校长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市教委将采取适当形式对各地各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评估。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总结梳理本地本校的典型经验与实施成效,多维度宣传推广学校美育成果。各级主流媒体应主动开展美育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及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氛围。市教委将适时组织现场会议,进行交流与研讨,并向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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