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07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 2022-01-06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1〕74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07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 2022-01-06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1〕74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渝府〔2021〕74号
秀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设立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区面积8.75平方公里,共4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4.3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梅江河、南至东风路西段、西至城市外环线、北至两江大道;区块二面积3.7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中和街道山脚社区郭家院组、南至凤凰山游客接待中心、西至迎凤路、北至官湖社区服务中心;区块三面积0.4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秀松高速公路、南至官湖小学、西至花灯大道、北至市储备粮直属库;区块四面积0.2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花灯大道、南至中和街道新齐社区石桥组、西至渝怀铁路、北至城市外环线。
二、你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机制,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增强重庆秀山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要按照我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有关规定,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力争3年内完成“以认促建”试点任务,引领和带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三、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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