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156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2-11-19 | 发布日期 : | 2022-12-19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县道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2〕32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156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19 |
发布日期 : | 2022-12-19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县道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2〕32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市县道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渝府〔2022〕32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县道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渝交文〔2022〕2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县道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强市建设的工作安排,根据功能科学、结构合理的原则,统筹谋划普通国省道布局方案,优化全市县道路网结构,加强路网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的衔接,实现县道与省道、乡道路网有效协调。
三、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县道公路网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保护耕地、节约建设用地、优化财政支出等要求,落实公路用地和资金保障。
四、你局要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规划线路命名、编号等工作;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指导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因地制宜,逐步推进规划县道提质增效,强化县道公路的养护管理,促进公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实现规划预期目标。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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