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促进农民工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推出两项专项补贴政策,为吸纳重庆籍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兑现利好,助力农民工就近就业,持续稳定全市就业局势。
两项专项补贴,鼓励企业招用农民工
补贴政策明确,企业吸纳重庆籍返乡农民工就业,且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500元发放一次性补贴。针对城口县、丰都县、忠县、垫江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2个县的制造业企业补贴标准提升至2000元/人。
对新招用登记失业三个月(含)以上重庆籍大龄农民工(年满50周岁),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助力大龄失业群体再就业。
精准施策、服务增效、惠企利民
本次延续实施的政策突出差异化精准赋能,针对县域制造业企业提高补贴标准,更好地推动城乡、区域就业均衡发展。补贴政策与现有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叠加享受,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激发企业招工稳岗积极性。
服务层面优化经办模式,通过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主动摸排对接、精准推送政策,实现“政策找企业”,全程线上办理,及时兑现落实。政策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靶向发力,破解农民工就业难题
此次延续实施的政策精准聚焦当前农民工就业问题,通过补贴激励引导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增收。同时,重点帮扶大龄农民工就业,破解该群体竞争力弱、再就业难的民生难题,兜牢就业底线。
目前,全市农民工总量达795万人,其中市内就近就业549.1万人,占比69.1%,就近就业已成为主流。2026年1—5月,全市新增农民工就近就业16.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53%,同比增长6.6%,全市农民工就近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提质。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