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右上角 选择浏览器打开

(欢迎您)注销

【字体:
索引号 115000000092759914/2021-01225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7-08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民发〔2020〕36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1-01225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发布日期 : 2021-07-08
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民发〔2020〕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渝民发〔2020〕36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建设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建设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建设局:

公租房是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是我市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工作是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公租房小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专项工作要求,在公租房小区实施“养老服务促进计划”,全面提升公租房小区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公租房老年人健健康康有尊严、舒舒服服有品质。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1.落实规划布局。根据公租房小区老年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及变化、增量建设及存量改造、医疗卫生等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大学等养老设施。依托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加快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各区县规划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公租房小区设施应予优先利用,鼓励在公租房小区设立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以及互助养老点。

2.严格配建标准。公租房小区所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按照《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配建,养老机构以嵌入式、护理型为主,确保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环境适宜、交通便利、辐射面广。新建公租房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公租房小区应参照新建社区标准,尽快通过整合资源、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用房。公租房小区所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助餐、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照料或全托床位,具备生活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基本服务功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及相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备配置要适老化和智能化,配备一定的室外活动场所,按照全覆盖工作要求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外观形象、统一功能风格、统一文化氛围。

3.实施适老化改造。结合公租房房管、物业品牌建设,进一步改善坡道、扶手、电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设立无障碍标识,打造公租房老年宜居社区环境。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4.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依托公租房养老服务中心(站)链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形成机构带中心辐射站的运营管理模式,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融合发展。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家庭照护床位”、互助养老等养老服务模式。

5.促进医养结合。支持公租房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加强对老年人的诊疗、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签约医生和家庭病床等服务。探索通过签约服务、设立医疗服务点等合作形式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合作关系,打造“社区医养结合示范点”。

6.推进“智慧养老”。探索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引导公租房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组织积极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加快建设公租房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搭建智慧养老云平台,创新使用手机、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或智慧养老终端设备,充分发挥云平台监督、管理、服务、大数据分析等作用,精准掌握老年人动态信息和需求,提升公租房养老服务信息化、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三)构建养老互助扶助体系

7.加强网格化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老年人信息台账,健全“入户走访+电话访问”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强化“专职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的养老服务队伍,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推动公租房养老服务精细化、精准化。

8.创新上门助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企业或社会组织购买“助老员”服务,制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清洗衣物、家电维修、修剪指甲、理发、陪医代购、助餐送餐、助行助浴等上门助老服务“菜单”,加强助老服务技能培训,公租房老年人居家就能享受到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9.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结对帮扶孤残、低收入、独居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推动邻里之间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推广开展“幸福来敲门”“情暖夕阳”等养老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日常关怀、家政清洁、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兴趣培养、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

(四)完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体系

10.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依托公租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公租房社区邻里节、传统节日主题文化活动等品牌,搭建好公租房社区老年活动平台,组建广场舞、太极拳、乒乓球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队伍,常态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让老年人老有所乐。倡导文化敬老,弘扬孝道文化,推动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11.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利用现有社区阵地开办老年大学,定期举办手机课堂、摄影技巧、手工制作、健康养生等讲座和培训,打通终身教育“最后一公里”,让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租房社区治理,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营造老有所为的社区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实施公租房小区养老服务促进计划,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县民政局、住房城乡建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公租房所在镇街、社区细化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公租房小区要充分发挥党建联席会领导下社区、房屋、物业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支撑作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促进养老服务促进计划走深走实。

(二)盘活各类资源。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利用辖区内国有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可低偿或无偿使用。公租房商业产权单位可根据公租房养老服务规划的需要,将公租房商业门面低偿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康复护理、助餐助行、医疗保健等服务。公租房党建联席会要根据养老服务促进计划实际需要,调整社区配套服务用房,保障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公租房社区养老服务站要有效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用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活动广场、健身场馆等文化娱乐和教育平台,推动养老服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

(三)落实扶持政策。推动具有我市户籍且在公租房小区长期居住的老享受户籍人员同等条件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对本市户籍失能、高龄、独居经济困难等特殊老年人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其提供助浴、助餐、助医等养老服务,购买手机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等给予支持加强对公租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积极支持公租房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市民政局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养老服务体系重点项目建设等国家专项支持资金向公租房小区倾斜,市公租房管理局在市级公租房社区治理项目中对公租房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民政局对公租房社区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指导,市住房城乡建委对公租房社区实施适老化改造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市公租房管理局通过社区治理项目管理专项督查对各小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指导督查,确保养老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民政局、住房城乡建委要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公租房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打造一批服务效果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公租房社区养老服务品牌。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20201222日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 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