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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子口岸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9年度)

发布时间:2020-07-2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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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电子口岸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电子口岸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口岸通关提供电子信息化服务。承担电子口岸信息系统的设计、规划、开发建设和日常管理   以及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 信息咨询等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锦航路3号

法定代表人

熊朝阳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891.35

7069.51

网上名称

重庆电子口岸中心

从业人数

2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因举办单位发生变更,2019年7月31日已按规定申请将法人证书中的举办单位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变更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一、强化务实担当,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取得新成效 2019年是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速推进、取得显著效果的一年。市领导对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情况肯定性批示,国家口岸办发来表扬信,获得《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年鉴》(2019年版)优秀组稿单位一等奖。 (一)功能不断深化拓展。一是落地实施和建设减免税、原产地证自助打印、加工贸易金二系统、两步申报、出口退税、转关自动核销等7项功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二是积极拓展金融服务,已与9家金融机构签订“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三是开展监管场所对接,目前已实现与果园港对接,正在开发统一系统,实现重庆所有监管场所的对接和数据实时传输。四是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策划并建成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展示大屏。   目前,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了45项功能,包括14项中央标准应用和31项地方特色功能。 (二)申报量大幅提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和新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单一窗口”改革成效。加大培训力度,联合重庆海关、市商务委等部门开展金二系统、原产地自助打印、金融服务等内容的“单一窗口”专题培训11场,约1010人次(累计培训场次40余场,近5000人次)。推动主要业务(货物申报、舱单、运输工具)应用率提前达到100%的目标。“单一窗口”全年业务量1714万票,同比增长1179%。 (三)跨境跨区域合作取得新突破。 1. 跨境合作方面。我们承办、参与策划、参加了7场“单一窗口”国际合作会议。一是4月份,国家口岸办在渝召开的中新“单一窗口”联合工作组第三次会议,推动重庆和新加坡开展合作试点。二是9月份,聂主任赴新加坡与PSA签订国际物流动态共享合作备忘录。三是9月份,我们作为内陆唯一代表,参与策划亚欧会议“单一窗口”国际合作研讨会,并于10月受邀参会。四是11月份,接待新加坡“单一窗口”主要负责人来渝参加中新金融峰会。五是11月份,参加UN/CEFACT(联合国贸易便利化与电子业务中心)标准制定会议。六是12月份,聂主任带队赴新加坡参加中新第六次物流专委会。七是12月份,赴芬兰参加国口办举办的“单一窗口”建设与实施境外培训。 签署了2个“单一窗口”国际合作协议。一是在7月份,与杜伊斯堡港签署合作协议,通过“单一窗口”共享中欧班列(重庆)铁路班列在杜伊斯堡港进出场站的实时数据。二是在9月份,由聂主任带队,与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签订合作备忘录,依托“单一窗口”开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信息便利服务内容和机制合作。目前这两个国际合作协议正稳步实施中,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 跨区域合作方面。同时,与国内相关省市(如上海、广西、宁波)的合作也在积极推进中。一是推进“单一窗口”铁路数据对接,与南向通道公司等单位开展铁路数据共享与合作工作。二是与上海开展合作,起草两地电子口岸合作备忘录,计划由分管副市长见签。三是赴广西对接陆海新通道数据共享和交换工作,正在协调推进通关状态、物流信息的交换对接。四是与宁波口岸办开展合作,通过“单一窗口”实现渝甬通道物流、通关信息共享。12月31日,宁波方回传信息已可查渝甬通道集装箱进港区、装船、开船等情况。   二、强化业务建设,服务产业发展 (一)项目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电子口岸原有24个软件应用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其中已正式上线23个,正在开发建设1个。二是重庆电子口岸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总投资额的90%。待重庆口岸综合分析决策服务平台和重庆电子口岸监控及呼叫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即可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申请整体验收。   (二)跨境电子商务稳步增长。会同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简化手续、优化流程、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6·18”“11·11”等大型电商促销活动保障,确保平台稳定运行。全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共完成交易2544.13万单,交易额54.67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1.17%、14.52%。 (三)营商环境跨境贸易信息化积极推进。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跨境贸易便利化指标评价工作要求,计划分两步建设有关信息系统。目前正抓紧组织营商环境跨境贸易时间节点数据采集系统建设,抓紧启动第二步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发展上谋划长远 (一)物流信息平台稳步推进。一是结合前期各部门对重庆市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了《重庆市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指导意见》。二是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云长制”和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系统整合等相关要求,将重庆市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纳入重庆市智慧口岸物流平台项目整体考虑。   (二)“云长制”有力有序推进。在办党组坚强领导下,不折不扣执行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云长制”工作任务,在市级部门中实现“三个率先”,率先比选确定云服务商、率先公开采购迁移服务商、率先组织实施迁移上云。12月31日,市云长办组织“云长制”督导检查中,我办迁移上云、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三项指标获得最高分,得到督导组高度评价。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重庆市智慧口岸物流平台项目建设。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以需求为导向,做好“单一窗口”二期建设;强化物流协同,深化水、空、铁、公等运输方式相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营商环境跨境贸易评估信息化建设。依托“单一窗口”平台,积极沟通协调重庆海关、上海口岸办、重庆港务集团等相关单位,汇聚全程物流信息,整合优化进出口流程,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单一窗口”功能建设和推广力度。按照国家口岸办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大“单一窗口”功能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方式以及与市商务委、重庆海关等单位合作,对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涉及国际贸易相关的生产、贸易、报关报检、物流、仓储、金融服务等企业开展“单一窗口”深度培训,会同相关单位推广新功能。   (四)进一步深化“单一窗口”跨境跨区域合作。在国家口岸办统筹下,积极参与和探索“单一窗口”国际合作,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推动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新加坡相关平台开展信息交换。同时,围绕营商环境跨境贸易评价深化与上海电子口岸的合作,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探索开展沿线省市“单一窗口”跨区域合作机制和模式。   (五)优化重庆电子口岸相关平台运维保障机制。探索优化电子口岸项目保障方式,满足改革创新、政策调整、行业发展、企业需求适应性改造和应急开发要求。加强人力资源保障,探索通过猎头等新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实业务和技术一线团队,在深化拓展和探索创新上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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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何令令联系电话:13320210363  报送日期:2020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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