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774875839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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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统计执法检查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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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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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统计执法检查总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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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监督保障。 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依法进行调查 提出处理意见 指导区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承担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报表及日常工作 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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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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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雒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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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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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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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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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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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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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4 |
17.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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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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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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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统计法治工作格局。 1.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查处工作。印发了《加强和规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坚决通报、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同时,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责任追究与教育警示相结合。 2.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创新出台了《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回访制度》,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存在的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单位落实统计法律法规整改成效,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落实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政令,强化“事后”监督,巩固执法整改成效。 3.与时俱进细化考核机制。根据近年来国家新出台的一系列执法法律法规,以及统计生态环境的变化,修订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调整考核侧重点,调动各区县积极性,推动重庆市统计执法与时俱进。 4.积极参加统计电子台账试点工作。台账是统计重要基础工作,与统计执法密切相关。按照局统一要求,陪同局领导到市税务局就建立电子统计台账试点调研,参加电子统计台账试点阶段性工作会,将设置统计台账、统计原始资料等纳入今年“双随机”抽查的重点检查事项,并结合执法检查结果,为试点工作提供实践和理论参考,同时把好法治关口,助力和推进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 二、做好充足准备,顺利迎接国家统计督察 1.为领导提供督察资料。将国家统计局开展2019年首轮统计督察工作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供给各级领导学习参阅,在此基础上,围绕督察提示要求拟定需重点掌握的知识点、内容等,为市委市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及市统计局等各级领导提供与督察工作相关的学习资料。 2. 细化落实督察任务。对照国家统计督察《重庆市配合统计督察相关工作提示》要求,逐条细化,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拟定《关于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经重庆市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对照实施。 3.认真准备市局督察资料。起草《关于做好迎接统计督察工作安排》,组建迎接统计督察工作组。对市统计局需要提供的14项文件资料具体到处室,明确时限要求;按照国家督察组要求对市统计局2017年以来查办的所有169件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逐一梳理,将检查报告、案件查处会议记录以及企业行政处罚等材料共计6箱36卷223份材料清理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国家督察组,同时撰写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报告》书面材料,刻成光盘呈报督察组。 4.督促指导督察准备工作。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统计督察业务知识培训;专题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工作的通知》。督导局属各单位、处室、市级各部门(特别是经信委、商务委、住建委等重点部门,与工业处、贸易处、投资处协作)、区县统计局再次对标任务清单查漏补缺,夯实迎检工作;向市委市府、市级相关部门、市局各处室、各区县制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学习手册》1100余份;到渝中区、巴南区、大足区、南川区、石柱县检查统计督察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做好迎检工作;派专人负责审核、验收市委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统计督察资料归类装箱共计2箱15卷。 5.全力配合督察工作。督察期间,牵头协助国家统计督察组的各项工作,上传下达国家统计督察工作组与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事宜,同时派出3名同志到三个督察延伸区县全程陪同、任务传递、业务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每日将督察组所有工作事项收集汇总,编写统计督察日报共11期呈报市政府。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按照《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相关要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本年度共对3个区县4个专业共计48家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纳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并进行信用认定,将信用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提交市发改委,在“信用中国”、“信用重庆”予以公示,同时纳入联合惩戒。 2.积极查处国家统计局转交案件。一是全面完成黔江区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40家企业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责令改正7家,给予行政警告2家,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31家,罚款金额共计257.5万元,8家企业被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向社会公示,17家企业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向社会公示并纳入联合惩戒,是《办法》出台后,参照《办法》执行的首案,相关信息被市政府昨日简况采用;向超出时限未履行缴款的7家企业加收滞纳金,其中转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法无情人亦有情,收到部分企业缓交罚款的申请,鉴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为企业纾困缓交罚款共计208万元,有效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受国家局委托,第一时间赴当地核实整改情况,启动信用修复程序,成功帮助企业提前移除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有效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协助市纪委,对黔江区共计27名干部进行问责追责,其中对3名市管干部予以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对24名区管干部予以党纪政务处分11人(重处分1人),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13人。二是沙坪坝区、忠县举报案已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要求开展了实地核查,对5家企业未严格按建筑业统计制度填报报表,造成统计数据失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向国家呈报结案报告。 3.首次联合三部门顺利完成涉外调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和商务部《关于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市监注[2020]80号)和《关于印发涉外调查执法检查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对分布在全市9个区县的16家有涉外调查资质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4.创新执法理念,开展警示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书记有关指示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本着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原则,率先在全国统计系统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全市统计局系统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共计1400余名干部参加,相关信息被国家统计局采用。为全面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对标国家统计督察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自查整改,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起到重要作用。 5.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扎实抓好《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办法》《重庆市统计局新升规入库“四上”企业统计诚信承诺规定》等制度的执行,全面落实定期零报告制度,按时做好汇总和上报工作。截止到10月,收到新升规入库“四上”企业统计诚信承诺272份。 6.按计划完成统计执法回访工作。根据工作安排,9月-10月在局党组成员杨弘毅的率领下,对2019年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的巴南区、秀山县、奉节县开展回访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7.压实责任,保障人口普查顺利开展 人口普查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点,执法总队全程参与人口普查工作。积极参加国务院人普办和市人普办各类培训、参加启动仪式,10月,结合人口普查阶段性重点工作实时印发《关于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防范和惩治人口普查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压实责任,夯实基础。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1.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一是按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切实抓好统计执法证申报、资格审查、考试、管理等工作,确保即将开展的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圆满进行。二是统筹协调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督察和执法检查抽调人员的派遣,先后组织了4批次23人次参加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并出色完成执法检查任务。三是完善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信息库相关信息,统一调配使用全市执法人员。四是积极支持执法骨干多岗位锻炼,选派冉浩同志到市委编办参加中编办课题研究。 2.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一是召开案卷评查会。以会代训,详细讲解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和管理。二是召开3次业务培训会。详细讲解《统计法》、统计执法实务等内容,指导和规范区县办案程序,提升区县办案能力。三是强化指导监督。针对部分区县局执法力量不足,未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采取点对点、现场培训等方式指导区县执法工作。全年派员到区县局授课讲解10余人次。 3.积极推进执法机构建设。努力推动各区县统计局成立专门统计执法队伍,目前全市有30个区县设立了专门执法机构,其中行政或参公性质的23个;目前全市持证人数226人,其中市局14人,区县2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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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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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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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郭少鸿 联系电话:13228681505 报送日期:2021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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