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450394537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住所 |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五简路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谷丹 | |||
开办资金 |
4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7.91 |
42.26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1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主题教育有力有序,抓党建带全局工作打开新局面。4月14日,组织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4月25日制定印发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细化10项具体任务。理论学习方面,先后组织集中学习10次,涉及专题18个,累计交流发言27人次,撰写心得体会30篇,支部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1次。组织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知识测验1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现场党性教育2次。调查研究方面,制定《消费者集体诉讼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调研课题,先后调研走访16次,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并制定问题清单3条、成果转化运用清单2条。9月15日,出台重庆市地方标准《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范》。推动发展方面,联合重庆四川两省市检察院、消委会出台《重庆四川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规范》,与成都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检视整改方面,制定印发检视整改工作方案,支部及党员共梳理形成问题清单35条,定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整改销号率100%。宣传报道方面,制作专题展板1期、专题简报17期,向市局报送主题教育信息19次,被市局主题教育简报第25期采用1次,累计被七一客户端、教育部官网、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1条次。(二)“一号工程”蹄疾步稳,跨区域维权协作取得新成效。“经济圈”建设扎实推进。联合四川省消委会举办第二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与发展论坛、首届川渝消委系统综合能力培训班、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川渝消委组织2022年度优秀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活动,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儿童预包装零食消费调查报告、“五一”旅游消费典型案例及20款洗衣凝珠比较试验报告。“双城记”合作更加紧密。与成都市消委会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联合召开2022年度汽车4S店、家居卖场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新闻发布会及2023年度汽车4S店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交流座谈会,开展旅游景区、服装行业等消费体察活动4项。与广安市消委会召开消费维权座谈会,开展食品安全、新能源汽车等消费体察活动3项。“足不出户”就近维权成为常态。与四川省及各市州消委会进一步加强维权信息互通共享,共同推动跨区域消费投诉妥善解决。截至2023年12月底,受理川渝跨区域投诉1322件,及时办结1287件,为两地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3.65万元。(三)创新工作跨越发展,消、检、法强化合作增添新亮色。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迈向标准化。在市高法院指导与支持下,出台全国首个消费者集体诉讼地方标准《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案件类型、受理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将相关程序制作成标准流程图,梳理并起草法律文书模板7个,为全市各级消委会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各级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70起,涉及消费者3170名,诉讼标的金额2751.40万元。其中63起涉及3039名消费者的案件已开庭审理,均以消费者胜诉结案,帮助消费者通过诉讼挽回经济损失1472.80万元。《工人日报》发表头条文章《“零成本”诉讼为消费者撑腰》,中消协选取我市就此项工作在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融入大格局。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重庆四川两省市检察院、消委会出台全国首个跨区域公益诉讼指导性文件《重庆四川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共建9项协作配合机制。配合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治理、“莎姐守未”等重要民生领域专项活动,提起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领域、全市首例医疗美容和产品质量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截至2023年12月底,在检察机关支持下共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45件,已开庭审理43件,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3件、知识产权保护领域15件、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领域10件、未成年人保护3件、产品质量3件、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1件,涉及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3062.84万元,帮助农民销售惠农产品712.85万元。此项工作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总局及中消协以专报形式在全国推广3次,在全国消协组织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1次,《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相继进行报道。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实现全覆盖。持续与各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消费纠纷诉源治理,从诉前、诉中、诉后等环节深化夯实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借助司法强制力提升消委会化解消费纠纷的公信力。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已有38个区县消委会与当地人民法院建立了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机制,受当地法院的委派或者委托调解涉诉消费纠纷案件5109件,成功调解结案2076件,完成司法确认12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4.06万元。(四)消费教育常态化开展,多样化宣传引导迈出新步伐。“3·15”主题宣传活动量质齐升。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医疗美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会等10项“3·15”主题宣传活动。全市消委系统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7场次,制作宣传视频114个,播放各类公益广告597条,发布典型案例173个,发布消费警示提示26条,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7600万条;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485次,组织年主题宣传活动463场次,消费者参与活动32.74万余人次,经营者参与活动1.02万户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4.38万余件,发放宣传资料53.22万余份。报刊发表专题文章报道219篇,广播、电视播放专题节目报道95次,新媒体报道262次,消费者阅读量27.09万次。消费教育课堂“五进”活动广深齐拓。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保护周等特殊时点,联合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开展“车载便民法庭”+消费教育课堂进校园、进广场、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五进”活动5次,发放各类资料6000余份,滚动播放宣传视频110余次,通过现场受理投诉咨询、主题讲座、普法宣传、现场互动等方式,强化对学生、老年人、农村消费者等特殊消费群体保护,拓展服务广度与深度。消费提示警示及倡议紧盯热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双十一”等消费热门时段,与川陕甘青蒙藏等地消费者组织联合发布消费提示警示5条,与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发布校外培训、汽车、加油站计量消费提示3条,根据消费投诉热点发布反食品浪费、暑期研学、“萝卜刀”消费提示3条。与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抵制餐饮浪费、茶叶适度包装、履行三包责任消费倡议3条,引导健康、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五)消费环境加快改善,社会监督效能实现新提升。消费体察聚焦反映突出行业。围绕“衣、食、住、行、游”等重点民生领域与消费热门行业,与四川省及市州消委会、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等单位开展旅游景区、家居装饰、食品安全、新能源汽车、服装行业消费体察5次,召开交流座谈会2次,就体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行业企业整改规范。消费调查关注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商品和服务消费调查4次,涵盖领域涉及儿童食品、家居装修、汽车4S店、通信行业等,及时梳理、归纳、分析消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形成原因,将问题建议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供决策参考。召开企业交流座谈会3次,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监督相关企业抓好整改落实。比较试验结合消费热点领域。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20款洗衣凝珠、20款奶片、25款防水涂料等3项比较试验,向消费者提供客观、详实、科学的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比较试验报告完成后及时上报中消协并向社会发布,并将不符合标准要求样品测试结果通报给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专项行动锚定校外教育培训。与市教委联合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组建7支督查指导组,派出检查人员1435人,检查培训机构1957家,发现不规范收费行为194起,化解消费纠纷200余起,涉及金额140余万元。教育部官网刊登《重庆“三个发力”助推“平安消费”见成效》的经验做法。(六)投诉处理常抓不懈,消费纠纷解决展现新作为。投诉调解处置提速增效。安排专人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分类处置,做到及时分送、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回访。每月定期书面通报各区县消委会投诉处理情况,对处理时限到期前3天的投诉进行电话催办,避免因投诉处理超期引发消费者重复信访投诉。2023年重庆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029件、同比下降29.70%;及时办结18947件、及时办结率99.57%、同比上升1.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17.67万元。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595件,加倍赔偿金额43.70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28290次。投诉热点监测全面覆盖。以投诉热点问题为导向,针对阶段性投诉量居高不下的企业,及时开展约谈座谈。全年与太平人寿、邮政、宝马、美团、索尼、百胜、特斯拉、福特、拼多多、贝壳、泰尔实验室、携程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企业约谈座谈15余次,就优化和解平台、便捷消费投诉、顺畅投诉路径、快速响应消费者诉求达成共识。投诉信息公示优化升级。依托市局“山城有信”平台“一码办维权”专栏,下设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我要投诉、商品比较试验等6个子栏目。2023年通过“山城有信”平台,实时公示全市各级消委会受理的消费投诉信息10712条,公示内容涉及被投诉经营者、投诉内容、投诉诉求、调查及处理情况等近4.3万项。(七)组织建设全面加强,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迈上新台阶。支部建设更加有力。印发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按时按质开展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精心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23年全年组织召开党员大会13次,党支部委员会4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支部委员讲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制作党建工作简报39期,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唐英瑜同志指导支部党建工作2次。与江北区刘家台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1次。文化阵地建设更显特色。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以红色和绿色为主色调,突出“红色党建引领绿色消费维权”鲜明主题,整体内容按照“党建+业务”设计,融合党建、廉洁文化、消费维权素材,通过墙展、多媒体视频、logo标识等展播方式,打造“一室”“两廊”“三区”“四墙”文化长廊与“书香重庆”文化角落。(八)队伍建设规范有序,干部管理工作呈现新气象。公开招聘实现“零的突破”。结合市消委会目前干部队伍状况以及急缺财务、法律方面专业人才的困难,积极向市局争取使用空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严密安排部署、严审资格条件、严格考察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的“四严”原则,在2023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专业研究生1名、法律专业研究生1名,实现38年来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零的突破”。轮岗交流跳出“舒适圈”。研究制定《轮岗交流双向选择工作方案》,坚持统一领导、民主集中制、量才适用原则,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多岗位锻炼,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与热情,全年交流轮岗干部职工4名。绩效考核挥动“指挥棒”。按照市消委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日常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把关考核流程并及时公示结果,扎实完成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增强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内部管理织密“制度笼”。修订市消委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报销单据、原始凭证审核监督,建立财务月报告制度,对每月整体财务情况、开支情况、预算资金结余、下月开支计划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出台《退休党员管理办法》《聘用驾驶员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多种形式加强退休干部教育,强化对退休干部及公务车驾驶员日常管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0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相关工作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总局及中消协以专报形式在全国推广5次,在全国消协组织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2次。市消委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优秀,1名同志被评为第四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1名同志被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评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评为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市消委会党支部获评“202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命名为市直机关“红岩先锋·四强支部”。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王皓 联系电话:17891915727 报送日期: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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