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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6-1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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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重庆市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医药价格及医药招标采购提供服务。承担拟订全市医药价格及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规范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监督、指导医药招标采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信息发布、医药价格政策咨询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维护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医保基金使用监测工作承担市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稽核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技术性工作受理医保基金相关举报投诉为医保基金反欺诈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B4区

法定代表人

崔学超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2.37

244.14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3年,重庆市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晾晒比拼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监测监控医药价格、巩固深化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等重点工作。现将相关业务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改革落地工作 落地执行国家与省际联盟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548个,医用耗材19种,平均降幅50%以上,节省费用约65亿元,做好每批次报量、分量、审核、培训等工作,及时解决执行中的困难问题。一是平稳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成果。实现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骨科脊柱类耗材落地执行。二是积极参加省际联盟集采。参加江西牵头干扰素等3批次药品省际联盟集采,参加京津冀“3+N”联盟关节用骨水泥等7批次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不断拓宽集采覆盖范围。三是推动川渝合作主动牵头开展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四是持续做好各批次协议期满接续采购。 二、严格落实集采激励约束政策 一是高效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全年组织开展3批次共计结余留用1.57亿元,累计开展7批次结余留用3.93亿元。完善结余留用模块线上支付功能。二是认真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预付政策。印发经办规程,确保预付工作按时规范开展,全年共测算12批次6.6亿元,累计预付约39.2亿元。三是探索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对新冠治疗药品创新开展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直接结算试点工作,2个月试点期间直接结算3209.14万元,医疗机构从收货到医保支付平均周期由92天缩短至18.09天。 三、持续强化医药价格供应监测监管 一是加大对集采药品医用耗材的常态化监测,在全市疫情防控及应对各类应急突发情况下,开展应急专项监测,将162个新冠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5个甲流感染治疗相关药品纳入监测目录,掌握价格供应情况,审核价格监测哨点上报94427条数据,及时预警价格和供应异常变动情况,全年累计发布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监测通报及专项通报8期,建立监测信息定期交换机制,将监测通报同步抄送市卫生健康委协同处置。二是根据国家医保局每月定期发布的监测数据,对5个异常配送和4个异常高价的短缺易短缺药品进行核查,要求相关企业做好药品供应保障,督促企业降价并对价格做出说明。三是对集采中选后供货不及时的10余家医药企业进行函询约谈,督促企业及时配送药品耗材,满足临床需求。四是落实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收集汇总我市医药企业失信信息和国家医保局通报案源,以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认定的案件事实为主进行评级处理,按时完成我市每季度医药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汇总和报送。五是定期编制医药价格指数。并按期开展2022年及2023年每季度药品采购价格指数和医疗服务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我市2023年前三季度药品综合环比价格指数、西药环比价格指数呈持续下降趋势,医疗服务价格指数保持稳定。 四、创新推进网采率晾晒比拼 一是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价采中心工作要求,定期上报我市2022年、2023年上半年药品医用耗材网采率工作。二是创新运用HIS系统进销存数据等进行网采率测算,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测算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25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明确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测算经办流程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职能职责和经办流程,召开业务培训会,指导各区县医保部门压实医疗机构采购责任,并将药品网采率纳入市委办公厅对区县一把手晾晒考核内容,药品医用耗材网采率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 五、深入落实数字化集成改革 一是牵头编制“三张清单”,完成关于医药价格管理的核心业务梳理,牵头编制“渝悦·医药智价”应用三张清单,相继通过数字社会专题组及市委改革办评审,按照局数建办统一安排,将医药智价相关内容整合融入“社会·渝悦·智慧医保”三张清单中,于10月通过市委改革办复审,纳入一本账。二是推动招采子系统全面上线运行。配合完成招采子系统初验、试运行及全面上线工作,于11月20日药品医用耗材交易采购等核心功能从药品交易所切换到医保招采子系统。 六、不断加强医药价格综合治理。 一是严格做好平台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复核工作。共完成5552个新增限价挂网药品品规、14789个定期调整药品品规、3863个非中选药品品规、8个麻醉药品品规价格复核工作。二是专题研讨形成《关于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的认定标准(第二版)》,为非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调整提供依据,对集采非中选药品认定和中选企业新增规格认定进行细化,复核4028个集采药品品规。三是启动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完成我市20593个挂网药品规范化标准化上报及分区管理工作。 七、积极配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管理。 一是规范专家库的管理,下发通知更新专家库人员,并提交业务需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专家抽取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廉洁风险。二是配合开展重庆市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治理,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竞价挂网“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三是配合做好医保系统医用耗材数据库动态维护工作,按照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规定可收费的医用耗材,对13069条申报数据是否可单独收费进行初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汤轶姝  联系电话:13062361769 报送日期: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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