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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7-1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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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河道畅通提供管理保障。承担河道治理、建设项目论证和资料管理等工作砂石开采制度的具体实施参与涉河事件调查监督实施河道清障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街道新南路3号

法定代表人

符富果

开办资金

427(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水利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29.25

2623.21

网上名称

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3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一)河道管理基础工作持续夯实一是认真谋划把好开局关。及时梳理2023年度工作计划,会同协作处室召开务虚会,讨论印发河道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开好河道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培训会,为区县做好河道管理工作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目标。二是做好河道名录梳理复核事务工作。起草全市河流名录梳理复核工作方案,完成全市水利普查内510条河流基础数据复核,督促指导各区县抓紧完成水利普查外河道名录登记公布工作。三是有序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整改。完成涉及我市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划界成果18处问题的整改工作并销号,指导16个区县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抽查37个具体问题复核整改,完成审计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18个问题整改情况梳理并反馈。 (二)涉河建设项目监管规范有效 一是做好涉河建设项目技术监管。全面完成全市44条重要河流卫片解译,解译河流总长5008.9公里,解译新增涉河建设(或占用)点位681个,累计占用河道长度150.60公里,筛查发现有134个点位为疑似新增“四乱”问题;完成40个市级以上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复核,共发现9个项目存在批建不符、侵占三峡库容、侵占行洪断面等问题。下步计划将以上问题交办区县并督促整改。二是做好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指导区县全面开展河道碍洪设施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按时完成11个河道碍洪设施风险点整改。按照全市防汛抗旱视频调度会议要求,指导区县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收集并建立问题清单及销号台账。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排查问题93个,完成整改销号63个。三是做好涉河活动巡查和跟踪整改。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回头看”问题整改跟踪,对万州区、巴南区存在的问题开展现场复核督办。对72个市级及以上审批的在建或完工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年度70个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任务。持续跟踪2020~2022年卫片解译发现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底,3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8个,整改完成率92.3%。四是做好行政许可和信息统计。进一步提升全市涉河建设项目信息统计要求,将信息与备案融为一体。2023年全市累计办理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许可381件,累计开展涉河事项施工期监督复核66次、完工复核28次,累计现场监督检查涉河建设项目1471人次。 (三)河道采砂管理服务支撑有力 一是加强协作为规划实施提供业务支撑。做好长江采砂论证,完成涪陵、万州等区县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及云阳县长江采砂规划保留区转化论证,确保采砂总体可控。把好长江采砂实施方案审核技术关,完成忠县、涪陵等区县干流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核。开展采砂许可办证审核,对长江干流区县的采砂许可(换船)办证资料进行核验,确保办证要件齐全、手续完备。联合河道处对长江干流许可采区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二是做好统计为业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按时按质完成全市采砂管理综合信息统计上报,组织编写月度概况供上级部门动态掌握。每季度向水利部和市发改委报送全市河道砂石供应情况及市属重点水利工程砂石供需信息。向国税部门提供全市采砂许可、实施及疏浚砂综合利用信息,实现资源税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动态掌握全市长江干流采砂船舶数量分布信息和集中停靠情况,加大采砂治理源头管控。三是加强指导促进疏浚砂规范利用。完善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规定,开展疏浚砂综合利用相关业务指导,及时为区县解惑答疑,排忧解难。积极参与疏浚砂利用审核事务,完成渝北、巴南等市级管理的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初审,从严控制疏浚砂利用。长江朝涪段航道整治工程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施疏浚砂综合利用300余万吨,指导15个区县有序开展其他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17个,利用量约180万吨。四是加强巡查维护河道采砂管理良好秩序。配合上级部门、局相关处室对长江河道采砂和疏浚砂利用现场检查和暗访检查6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区县整改。参加长江委组织的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情况检查,及时掌握采砂船舶动向和增减变化。对开州、潼南等地举报非法采砂问题开展现场核查。五是参与改革推动采砂管理智能化监管。围绕提升监管效能,同河道处开展智慧河长二期采砂业务板块功能需求研究,推进谋划“河道采砂一件事”业务流程梳理和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进一步提升了河道采砂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效能。 (四)河长制工作保障全面强化 一是协助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第5号市级总河长令,会同市河长办印发《重庆市幸福河湖建设“百千行动”工作方案》,制定《重庆市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全面启动首批58条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会同河长制工作处开展2023年度市级幸福河验收工作,对铜梁等13个区14条河流进行复核评估。二是开展河长制工作进驻式督查。会同市河长办完成涪陵等12个区县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综合督查,通过个别谈话、走访问询、明查暗访、查阅档案等方式,找出区县河长制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督促区县全面整改巩固提升。三是全面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开展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及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内共59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印发《重庆市河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规范区县开展流域面积1000km2以下河流的健康评价工作。四是深化“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协助完成2023年度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任务分解,下达任务1349项,书面通报“一河一策”方案年度任务推进情况,推动全市各区县实施“一河一策”方案任务6100余项。配合开展“一河一策”方案中期评估,优化调整“一河一策”方案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五是深化川渝联防联控。联合开展川渝跨界河流污水“治三排”、河道“清四乱”、联合暗访专项行动,发现整改问题163个。共同编制含川渝跨界河流基本信息、流经地及流域面积、多年平均径流量、涉河建筑物等重要涉河信息的《川渝跨界河流特性图表集》。六是做好水利部2023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迎检工作。提前派员赴江津等6个区县指导做好现场和资料准备,派出业务能力强、工作情况熟的同志陪同检查,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汇报,得到工作组的理解支持。我市河道管理与河长制工作考核成效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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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张升  联系电话:13340011132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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