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739836076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住所 |
重庆市万盛区勤俭路7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尹世群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038 |
1.92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认真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年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 (一)出台方案,明确任务。 为更好的开展3.15活动,区消委会于2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2022年3•15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活动方案”明确了各项活动时间要求和各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 (二)开展“五个一”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公众参与度 1、开展了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场监管局会同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5个单位,在万盛旅游交通广播电台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长江禁捕、旅游市场维权、食品药品识假防假的维权知识宣传,受众1.7万人次。 2、发布一次消费提示警示。在万盛电视台、万盛日报发布了《选择食品,莫被金箔忽悠》《预付卡消费不能无条件捆绑消费者》等消费提示警示4条。 3、开展商品无理由退货。在“3•15”活动期间,在全区超市、商场和较大经营户中建立了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店70户。 4、组织一次教育行业管理人 员安全培训。联合区教育局,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安全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了校园日常安全维护讲座、食品安全培训等一系列安全知识培训。 5、开展一系列集中执法活动。在“3•15”活动期间开展了疫情预防集中检查、“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检查、旅游市场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整治、烟草市场整治“春雷”专项行动等一系列集中行政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投诉信息公示工作,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推行投诉信息公示,提高经营者处理消费投诉的自觉性。 为了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倒逼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促使消费纠纷及时和解,继续开展了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工作。2022年7月上旬,市场监管局和消委会联合约谈了消费投诉较多的两户经营者负责人,并公示其投诉基本信息。 (二)认真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1、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争议。全年(1至10月)处理消费者投诉9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5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2.97%、6.67%。调解成功率98.15%。 2、开展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经营户250户次,约谈、走访直播行为4户并发放了《直播营销行业宣传营销提示书》,没有发现晚会曝光类似问题。 3、开展2022年清风行动工作。向野生动植物市场开办单位、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展示单位、猎具渔具店铺发出提示131份,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2人次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情况。 (三)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提示 (1)今年万盛消委会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7次,覆盖人数6.57万人次,利用电梯LED显示屏、公示栏等播放消费提示14条,开展投诉信息公示2次。 (2)全年先后发布了《如何规避预付式消费风险》、《谨慎办理预付卡记得签订书面合同》、《预付消费应谨慎》、《房屋装修不贪便宜,警惕家装消费陷阱》等温馨提示,起到了较好的提醒作用。 (3)今年根据投诉情况,结合法律理论,撰写了《商家履行义务不能打拖延牌》《工作疏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等6个典型案例,报送市消委会。 四、开展消费体察活动 今年9月7日组织消费者32人开展全域旅游体察活动,9月13日,分别组织本区消费者28人开展“你点我捡”食品安全零距离的消费体察活动。 五、完成消委会常规性工作 (一)完成了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 (二)完成了消委会换届工作。 (三)按要求及时完成了季度典型案例。 (四)与区法院建立了诉源治理机制。 (五)支持78名消费者集体诉讼一审获得胜诉,涉案金额7.58万元。 (六)受法院委托调解消费纠纷10件、10人。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李琳 联系电话:15095826928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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