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450404598P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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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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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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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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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河道畅通提供管理保障。 承担河道治理、建设项目论证和资料管理等工作 砂石开采制度的具体实施 参与涉河事件调查 监督实施河道清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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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街道新南路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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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符富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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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42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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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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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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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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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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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71 |
162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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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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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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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多维度开展巡查暗访工作 一是常态化巡查暗访有序开展。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战高温、斗酷暑、防疫情,采取车巡、船巡、卫片解译、无人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开展巡查暗访38次,出动212人次,车巡9620公里,船巡5231公里,基本实现所有区县和重要水域全覆盖。二是专项行动强化联防联控。深入落实市级总河长令,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道“清四乱”,有效打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跟踪整改河道“四乱”问题211个,已复核销号问题192个,问题整改率91%;参与川渝跨界河流联合暗访工作,发现并交办问题108个;会同川渝两地生态环境局组建联合执法组,检查排污企业115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起。三是碍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取得实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落实市第4号总河长令,对5639个疑似妨碍行洪点位进行复核确认,台帐化管理85个突出问题点位并跟踪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80个问题点位整改,整改率达94%。四是核实河道负面舆情精准有力。采取现场核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水利舆情周报》的舆情线索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全年共核实处置涉河负面舆情8个,其中属实7个,不属实1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五是首个市级水行政执法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全力推动“重庆水利工作趸”工程项目建设,成立项目实施办公室,强化趸船建造的全过程管理,目前趸船主体已基本建造完成,克服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超额完成年度进度计划。按照市领导的批示及局党组会议精神,有序推进趸船停靠泊位改造,委托专业单位对泊位改造进行技术评估。强化对“渝水政001号”船舶的安全检查和定期保养,组织开展2次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强化对委托管理单位的监督考核,确保巡查船舶管理规范有序。 二、多层次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抓好规划实施。组织修改完善《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手册》;配合做好长江采砂规划动态调整,强化规划刚性约束。配合完成长江干流采砂出让方案的审核,把好采砂出让方案关。配合办理长江许可采区换船换证的审查。二是精准掌握数据,实现信息共享。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资源税改革共治共管要求,定期收集整理统计砂石利用信息,编制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及执法信息概况,实现与其他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三是加强疏浚砂利用,规范管理行为。围绕管用管效管住的原则,完善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有关指导意见,开展朝天门至涪陵段航道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量统计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监理单位加强疏浚砂利用的监管。全年累计实施疏浚砂综合利用91万吨,有效保障市级重点工程砂石供应。四是开展专项行动,维护管理秩序。进行重要时间节点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情况检查,参与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纵深推进跨界河流联防联治,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加强行刑衔接,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全力维护采砂管理良好秩序。 三、多方位推动涉河建设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涉河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完成40个市级以上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复核,共发现11个批建不符问题并交办整改;完成全市44条重要河流卫片解译,解译河流总长5008.9公里,新增涉河建设(或占用)点位637个,发现并交办83个河道“四乱”点位;跟踪2019年至2021年卫片解译问题点位和复核存在问题项目整改,完成279个问题点位整改销号;完成55个市级以上审批涉河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二是不断完善涉河管理制度建设。经赴有关区县调研、组织专家讨论并充分征求区县意见,完成《重庆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初稿起草工作,《指南》印发实施后将为规范涉河建设管理提供有力遵循。三是对重要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按照水利部要求,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巡回式暗访,对461个岸线清理整治项目整治方案与现状进行复核,重点察看9个在建市级以上审批涉河建设项目施工情况,共发现并督办15个问题点位,有效遏制了整改反弹,巩固了专项行动成果。 四、多方式推进河道管理基础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巩固完善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补充河道管理范围线约100公里,调整河道管理范围线约350公里;指导复核区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划界工作,并将成果整合上图应用于“智慧河长”系统。二是有序推进河道名录登记公布。督促指导各区县有序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名录公布工作,目前已完成21个区县3183条河流名录公布与报备。三是深入参与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工作。参与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市级重要河流的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指导各区县完成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的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四是积极开展河道管理信息化建设。对智慧河长(一期)建设模块提出贴合工作实际的修改完善意见,对智慧河长(二期)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进行细化优化,着力在感知采集建设、数据支撑服务、应用建设等模块上切实实现工作智能一体化。五是探索启动河道管理标准化建设。为适应新时代河道管理需求,进一步完善全市河道管理的技术保障,创新开展河道管理标准化建设,先行启动《河道砂石资源开采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导则》《涉河建设项目复核规程》地方标准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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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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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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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邓雄 联系电话:15923002075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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