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辦發〔2008〕151號
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落實綦江縣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
有關優待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第二十三條的有關規定,為了認真落實我縣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有關優待政策,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08年8月1日起,對我縣年滿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持重慶市人民政府統一製作的《敬老優待證》或身份證,在綦江縣城區內可享受以下優待待遇:
一、免費乘坐城區環城公交車;
二、免費使用收費公廁和遊覽公園;
三、到各級醫療機構就醫免交普通掛號費,並優先掛號、就診、化驗、繳費、取藥等。
凡落實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有關優待政策的相關單位,在規定的公共服務場所,要設置明顯的免費或優惠收費標誌,其工作人員或服務人員在提供服務時,應當向老年人告知相關優待規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民政 老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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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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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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