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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位置綦江區政府公眾資訊網政府工作公告公示
關於認真做好春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節來臨,春節期間由於傳統祭祀活動增多,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燒錢化紙等活動頻繁,野外燒火、農事用火增多,火源管理難度增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為切實加強春節期間全區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森林資源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和諧安全,平安祥和的節日氣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切實增強森林防火意識。要充分認識當前森林防火的嚴峻形勢,確保森林防火宣傳到位、措施到位。春節期間要有專人值班,保持通訊暢通,確保火警處置及時。各街鎮、各級森林防火機構,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嚴禁擅自離崗、脫崗。鎮(街)、村、社幹部必須深入林區第一線,劃片包乾、巡邏守護,實行“見火就查,見火就罰”。護林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利用瞭望臺(哨)、發動和依靠林區單位和群眾、“119”火警臺預防和監測火情,盡職盡責,及時消除山火隱患。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公安機關和各街鎮要加強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犯罪活動和各類違法用火行為。

二、嚴管火源,堅決杜絕野外違規用火。凡有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必須履行森林防火責任,按規定設置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誌,禁止在森林防火區內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實行嚴格的野外用火管理。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野外燒荒開墾、燒灰積肥、煉山造林、燃燒田邊土坎荒草、野炊、林區及林緣附近燒錢化紙、燃放煙花爆竹等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春節期間,廣大群眾上墳祭祖時,要特別注意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依情節對個人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落實森林防火預案,快速有效處置火災。一旦發現山火,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立即組織撲救,並及時向所在的街鎮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各森林防火撲救隊伍要時刻處於戰備狀態,隨時準備趕赴現場,及時撲火搶險。如因撲火不及時,撲火不力,貽誤戰機而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綦江區森林火警電話:119、110、48662353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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