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光權同志:
您反映要求辦理提前退休的問題,現回復如下:
一、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辦理退休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4]95號)及相關文件的規定:
特殊工種退休,是指男年滿55周歲及其以上、女年滿45周歲及其以上的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併符合其他相關退休條件的,可辦理退休:
(一) 從事高空或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滿10年的;
(二) 從事井下或高溫工作,或經常在攝氏零度以下低溫場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累計滿9年的;
(三) 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累計滿8年的;
二、您提供的職工個人檔案中記載:
(一)1969年3月至1971年1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6174部隊服役;
(二)1971年2月至1980年9月在榮昌縣永榮礦務局工作,期間資料記載工種為電鉗班電工;
(三)1980年9月至1997年9月在重慶市雙橋區百貨批發公司工作,期間資料記載工種或職務為工人;
三、根據渝府發[2004]95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和您提供的職工個人檔案資料,您從事的工作不是特殊工種,不能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