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仰東代表:
您提出的《正確處理好醫療事故,保護醫方和患者的合法權益》建議已收悉。我局認真進行研究,及時予以辦理,現答覆如下:
此建議我局高度重視,召開了專題討論,明確了專人具體抓落實。由於醫療糾紛的產生由多方面因素所致,醫療糾紛一旦發生,將極大地干擾醫療機構的正常醫療秩序,損害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影響社會的安定和諧。為此,區衛生局將嚴格執行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減少醫療糾紛發生:一是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建立健全醫療品質管理組織, 使醫療品質管理層次清晰,職責明確,層層抓落實;二是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包括病情如何、採取何種治療措施、可能出現的問題、有何風險、疾病的預後如何等,一定要向病人的家屬如實告知並讓家屬簽字,表明以上內容醫院已向病人家屬完全告知,所列內容完全清楚,出現問題絕不抱怨醫院;三是嚴格規範藥品、醫用耗材產品的使用、管理,對藥品和醫用耗材的來源、品質、去向嚴格把關,防止藥物副反應及院內感染的發生;四是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醫院三級醫生查房制度;五是加強病歷管理,提高病歷品質;六是重視提高醫療技術水準;七是切實將“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貫徹到醫療、護理和醫院管理工作中,確保患者安全。(區衛生局辦理)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