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2.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佈的文件。
3.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請示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4.加強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向縣政府領導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情況,為縣政府領導把握全局、科學決策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服務。
5.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市政府、縣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6.負責縣政府值班電話和縣長公開電話、縣長電子信箱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7.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政府系統的全縣性大型會議、活動。
8.指導、監督全縣政務(政府資訊)公開及電子政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資訊自動化和資訊網路的建設、應用和管理工作。
9.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和上級轉辦的人民來信辦理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
10.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督促辦理工作。
11.對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決策性建議、意見。
12.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及處置工作。
13.負責統籌協調全縣的抗災救災事宜,指導全縣抗災救災工作。
14.負責為縣政府重大決定提供法律依據,督促檢查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15.負責全縣民防、人防工作。
16.負責全縣外事、涉外有關工作。
17.負責管理縣地方誌工作。
18.負責全縣金融工作。
19.負責全縣行政審批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20.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