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應急處置、醫療救治能力和水準,加快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保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03〕82號)和《重慶市衛生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以人為本和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統籌規劃、健全體系、增加投入、整合資源”的原則,以加強公共衛生體系整體防治能力為目標,以基礎設施建設與完善運行機制相結合,不斷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二、指導原則
(一)總體原則:應急當前、立足長遠;統籌兼顧、分級實施;平戰結合、合理利用;完善網路、提高隊伍。
(二)具體原則:
1.堅持衛生事業發展與經濟發展、社會需求和城市功能相協調,實現衛生事業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互為保障和協調發展。
2.堅持以政府為主導,以改革為動力,創新發展模式;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開創衛生事業新局面。
3.堅持預防為主,建立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健全衛生應急機制,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保障能力,遏止重大疾病流行。
4.堅持以農村和社區衛生事業為重點,中西醫並重,改革醫療服務體制和機制,建立適應全縣經濟發展水準和群眾承受能力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優先保證城鄉居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5.堅持以科技和人才作為發展的核心推動力,著力自主創新,實施“科教興醫”戰略,提高醫學科技和臨床應用水準。
6.堅持依法治衛,加強衛生監督和全行業管理,維持正常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促進衛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三、工作目標
(一)總目標
通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裝備水準和資訊化程度、深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提升專業人才技術能力等措施,建成完備的預防保健體系,加快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步伐,完善醫療救治體系,提高公共衛生事業的整體發展水準,構築起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
(二)具體目標
1.預防保健體系建設
(1)疾病預防控制。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鄉鎮衛生院防病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三級疾病預防控制網路,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調查處理和預防控制能力。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隊伍建設,嚴格執行衛生技術人員準入和內部考核制度;充實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專業結構,形成學歷、年齡、專業結構合理的人才梯隊,按1-1.2/萬人的比例增加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20-30人;充實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公共衛生應急人員10人以上;縣醫院、中醫院、保健院各配備2-3名專職防疫工作人員;1萬人以下的鄉鎮衛生院配備1-2名專職防疫工作人員,1萬人以上的鄉鎮1-1.2/萬人的比例配備專職防疫工作人員,負責疾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資訊收集、核實與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
(2)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用房條件。根據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職能、服務人口,結合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任務、公共衛生服務需求和經濟發展水準,建設必要的工作用房。
(3)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備建設。根據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現有裝備情況,結合工作實際和發展需要,配備各類必要的儀器設備,重點加強理化、微生物檢測實驗室的建設;加強資訊網路建設,逐步建立資訊管理局域網,提高資訊化管理水準;進一步改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車輛、免疫規劃冷鏈設備、健康教育器材的配備,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和水準;加快規範化預防接種門診建設;為6歲以下兒童提供脊髓灰質炎、麻疹、卡介、百白破、乙肝、流腦和乙腦等疫苗接種,脊髓灰質炎、麻疹、卡介和百白破“四苗”接種率達到98%,乙肝疫苗接種率達到95%,流腦和乙腦接種率達到90%;逐步建立慢病防治網路,開展慢病綜合防治工作和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
(4)積極開展婦幼保健服務。依託縣婦幼保健院和鄉鎮防保隊伍,完善婦幼保健三級網路建設,強化基層婦幼保健職能;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基礎建設,完成縣婦幼保健院遷建,按照國家二級標準建設和配置設備,力爭創建國家二級婦幼保健院;引進婦幼保健高級人才,提高婦幼保健專業技術人員整體水準,婦幼保健覆蓋率達到100%,孕產婦保健率達到95%,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0%以上,兒童保健覆蓋率達到85%;繼續實施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降消項目),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工程(雙降工程),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50/10萬人以下,嬰兒死亡率下降到15‰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下降到22.5‰以下;積極開展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促進母乳餵養,開展兒童健康檢測,改善兒童營養狀況,減少兒童出生缺陷的發生。
2.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
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衛生事業發展要求,推進依法行政,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根據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的要求,繼續深化機構改革,規範職權劃分,合理設置,優化結構,全面強化政府公共衛生監督職能,充分形成職責明確、責任落實、保障到位、行為規範、執法有力的衛生監督體系。
一監督隊伍建設。根據全國和全市衛生監督體系的要求,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的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由公務員或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組成,機構人員編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編制主管部門制定的《衛生監督機構人員編制標準方案》,結合我縣轄區人口、工作量、服務範圍和經濟水準的實際科學配備,其人員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衛生執法監督相關的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
二改善衛生監督機構用房條件。根據衛生監督所的工作職能、工作量和服務人口,改變衛生監督所無辦公用房的現狀;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完成縣衛生監督所3000平米以上的工作用房建設。
三加強衛生監督執法設備配置。根據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的職能,適應衛生監督的工作需要,切實加強衛生監督設備建設,配置公務用車、通訊設備、辦公設備、取證工具、現場快速檢測設備(車)、防護工具、資訊化平臺。
3.醫療救治體系
公共衛生應急醫療救治體系由醫療急救、綜合性醫院、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組織、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
一醫療急救。醫療急救中心(緊急救援中心):我縣醫療救護中心(120)設在縣人民醫院,其功能是開展傷病員的現場急救、轉運和重症病人途中監護工作,逐步與公安(110)、消防(119)等應急系統建設成為聯動平臺,實行聯動,實施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救援。
二綜合醫院。對現有縣級兩個二級醫院進行改造、建設,使其具備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非傳染病人的應急醫療救治能力。重點是加強急診科(室)、ICU、中毒、呼吸科等專科建設,配齊配好相應的專業人才和設備,不斷提高救治食物中毒、職業中毒與損害、其他非傳染性疾病的綜合救治能力;建設一所傳染病醫院和兩所專科醫院。
三職業中毒防治機構。針對我縣職業危害和職業病的發生趨勢,在現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級綜合醫療機構開展職業病治療的基礎上,加強建設,加大投入,提高標準和技術力量,承擔職業中毒、化學中毒、放射損害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定點收治任務。
四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的人員實行全員聘用制,從事預防、保健及基層衛生管理的人員,必須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新補充的人員,必須具備醫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執業資格。22所中心衛生院或鎮衛生院達到合格標準,10所中心衛生院或鄉鎮衛生院建設成為規範化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辦公場所、業務用房面積根據鄉鎮基礎建設決定,做到辦公場所功能分佈合理;建立暢通的疫情資訊網路,有規範化的兒童計劃免疫門診和婦女兒童保健門診;為2-3所中心衛生院裝備救護車,鄉鎮衛生院配置一批X光機、B超機、心電圖機和半自動生化分析儀。
(5)基層衛生服務組織。根據我縣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逐步建立醫療中心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兩級分工合理的城鎮新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現有醫療衛生資源,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根據“合理設置、適應需求、方便群眾”的原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按標準建設,圍繞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開展工作。
村衛生室的設置。每個行政村設置一個衛生室,鄉鎮所在地的村原則上不設衛生室(已設置的可保留,但不享受補貼),衛生室人員原則上不超過2人,可按服務人口1500人以內的配備1名村醫生,1500-3000人的配備2名村醫生,3000-4000人配備3名村醫生,4000人以上的配備4名村醫生。
村衛生室的基礎建設。在規定的時間內70%的村衛生室建設達到合格村衛生室標準,5-10個村衛生室達到規範化村衛生室標準;農村村級衛生人員執業助理師以上資格達到30﹪以上。
4.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
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在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增設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解決專職人員編制3-4人,組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形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網路;建立多部門和區域間的合作機制,健全衛生應急藥品器械物資儲備機制,完善衛生應急處置交通工具等配置,完善衛生應急預案,開展衛生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加強資訊監測、報告和預警工作,提高處置、應對傳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開展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保障社會公共衛生安全。
5.加強重大疾病防治
加強重大疾病防治,制定和實施綜合防治措施,有效遏止重大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實施重大傳染病防治項目,加強結核病、艾滋病、乙肝、霍亂和流感的防治工作,繼續實行結核病治療費用減免政策;深入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遏止艾滋病快速上升的勢頭;實施地方病防治和三峽庫區疾病綜合防治項目。
6.加強資訊網路系統建設
一加強衛生資訊基礎建設。搭建衛生系統專網平臺,構建3個中心(即衛生業務數據交換中心、公共衛生資訊中心和衛生電視電話會議中心);完成鄉鎮電視電話網路系統建設,建立衛生資訊體系。
二建立公共衛生資訊網路。建立重大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醫療救治資訊、衛生執法監督資訊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建成暢通、快速、準確和標準統一的公共資訊體系,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救治、監督和指揮決策能力。
三推進醫院資訊化建設。逐步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臨床資訊系統,建立網路化、智慧化和數字化的全方位服務模式,80%的鄉鎮衛生院實現醫院資訊化建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形成一體化的應急防治指揮管理體制。加強和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對於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將突發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規劃,建立健全公共衛生工作責任制,有關職能部門要明確職責,切實推進建設進程,確保建設任務按期完成。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以全縣行政區域為範圍,建立起高效、統一、分工負責的屬地化突發事件防治指揮管理體系,統一調配和管理使用公共衛生資源,創造有限條件和規範運行的環境,保證應急防治任務的實施,滿足群眾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的需要。
(二)完善財政投入政策,保證公共衛生體系正常運轉。縣財政要根據衛生事業經費補助政策,每年預算一定數量的專項經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級衛生室開展公共衛生工作給予適當補助;對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給予合理補助,對嚴重傳染病的農民和城鎮困難患者要安排資金給予救治補貼。
(三)堅持依法監管,充分形成公共衛生保障體系。加強疾病控制與衛生監督機構建設,改善條件,充實力量,探索新型管理模式,形成新型公共衛生工作網路;強化公共衛生監督執法,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推動公共衛生工作依法管理;加強防治機構、人員、技術等服務要素的準入管理和執業行為管理,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健全考核制度,強化防治機構管理,加強培訓,提高品質,降低成本,完善服務,提高效率。
(四)深化衛生體制改革,提高應急救治專業機構和隊伍整體水準。積極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推進衛生資源配置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大衛生資源結構調整力度,實現優化配置,努力提高衛生資源的利用效率。縣編辦要及時調整公共衛生體系的人員編制,人事部門要及時引進相應專業技術人才,重點培養本地高層次衛生技術人員,在技術職稱、待遇上給予優厚條件,形成學歷、年齡、職稱結構合理的公共衛生體系人才隊伍。
(五)形成推進合力,確保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縣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公共衛生體系任務的督促檢查;縣紀檢、監察部門要及時查處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人大辦要加強執法監督;縣財政要加大對公共衛生體系運轉經費、建設經費的投入;縣規劃、國土、建委要在規劃、用地、建設等方面給予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優惠;縣公安、工商、消防部門要按各自的職責,確保醫療機構寬鬆的執業環境;電信部門要整合網路資源,實現一網多用;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形式,廣泛開展衛生科普知識和健康教育知識的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公共衛生意識,使廣大公民增強自我保健意識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範意識。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全民公共衛生道德教育,普及公共衛生法律知識,倡導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強公民的健康素質,維護公共環境。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基礎上,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關心、支援、促進公共衛生體系的建設,為保障和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發揮出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