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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縣2011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衛生及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人: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佈日期:2011-11-14 閱讀次數:

石柱縣2011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衛生及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規定,經縣政府批准,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及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5名,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職數及條件要求等詳見《石柱縣2011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範圍及條件
  (一)招聘範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以及縣內在編在職人員,均不屬於招聘範圍。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招聘單位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招聘方法及程式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1)報考石柱縣衛生系統(包括鄉鎮生殖健康服務中心崗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生,請於2011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到江北區建新東路3號百業興大廈21樓(重慶市衛生服務中心)報名。聯繫電話:13983575301(縣衛生局傅老師)、13638218076(縣人社局李老師)。
  (2)報考石柱縣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請於2011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到重慶市江北區紅石路2號(紅旗河溝)重慶市港航管理局報名點報名。聯繫電話:13638218076(縣人社局李老師)。
  2.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分崗位競聘。報考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持本人畢業證和學位證(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原件及其複印件各1份(符合加分條件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並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3.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特別緊缺專業,經批准可酌情放寬開考比例。
  4.領取准考證:
  報考者於2011年11月22憑身份證領榷准考證》,領取准考證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報名時通知為準。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總分200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含鄉鎮生殖健康服務中心崗位)公共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其他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詳見“一覽表”。
  筆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
  2.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暫定為2011年11月23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以准考證為準。
  3.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後,按筆試總成績分崗位劃定合格分數線。
  4.符合縣人民醫院“研究生”崗位和縣中醫院“中醫1”崗位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一律免筆試,全部直接進入面試;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筆試總成績按該崗位其他進入面試人員的平均成績計算(實際參加筆試者按實際筆試成績計算)。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比例:
  符合縣人民醫院“研究生”崗位和縣中醫院“中醫1”崗位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其餘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在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眩若最後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面試。在確定面試人選之前,若出現經確認不符合報考資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者,其缺額可在合格分數線內按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某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則重新計算確定該崗位招聘指標(縣人民醫院“研究生”崗位及特別緊缺專業除外)。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的招聘指標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1/2,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
  若某一崗位實際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其面試成績不低於60分,且達到該面試考官組當天實際所面試的全部考生得分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3.面試方式及分值: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
  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眩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因達不到開考比例或面試比例經重新確定的,以重新確定的招聘崗位人數為準),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後一名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以報考學歷高者優先;若考試總成績並列且報考學歷相同,則按《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自治條例》規定,本縣(含本縣生源,下同)少數民族考生優先進入體檢;考試總成績並列且學歷相同人員均為本縣少數民族考生、或為本縣非少數民族考生和非本縣考生者,則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依次以專業科目、公共科目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眩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並結合崗位實際需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則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已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即可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後續程式按《協議》規定辦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者,若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予聘用。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則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七)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後,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束後,沒有發現問題或者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進入下一程式。
  四、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員須在石柱縣服務滿五年後方可流動。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石柱縣2011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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