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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1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發佈人: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佈日期:2011-4-20 閱讀次數:


      關於做好2011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幹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關於做好2011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3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2011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315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1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5月9日─25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17日  9:00─11:30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  物業經營管理

      9月18日   9:00─11:30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14:00─17:00  物業管理實務

      三、報考條件

      一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  免試條件與科目

      1.符合《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並於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2.在2006年10月底前,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於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國人部發〔2005〕95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凡符合《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的報名條件,2010年報考級別3(免一科)但未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可以繼續報考。

      3.符合《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實務》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綜合能力》3個科目的考試。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四、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專業、級(類)別、科目代碼表。

 

 

名稱

專業代碼

類別

類別代碼

科 目

科目代碼

物業

管理師

01

考全科

4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1

物業經營管理

2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3

物業管理實務

4

名稱

專業代碼

類別

類別代碼

科 目

科目代碼

物業

管理師

01

免一科

3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1

物業經營管理

2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3

免二科

2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3

物業管理實務

4

      五、報名程式和要求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採取網路報名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應試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准考證列印”進入報名系統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wsbm.cqhrss.gov.cn /webregister),依次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報名:

      一 提交報考資訊。應試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資訊。報名時,應試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資訊,選擇參加考試級(類)別、專業、科目(應試人員通過審核後不能再修改報考資訊),上傳(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並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試人員報名考試、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二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的續考人員(含免試)在網上報名時,請填寫好上年度考試檔案號,上年度已考試合格的科目(不含免二科)本年度不再重復報考。

      三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應試人員在網路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學歷、專業、畢業時間、職稱名稱(級別)及取得時間、科目、級(類)別、聯繫電話等),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並在應試人員報名後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諮詢電話:重慶市物業管理協會:唐琦、熊鷹,68962916;重慶市房地產業培訓中心:崔太群,63629899。應試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電腦網路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諮詢:86868837、86868838。

      四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應試人員請於填報報名資訊2個工作日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資訊錯誤和不完整可按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五 網上繳費。應試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後,須在規定時間內(5月9日─27日)進行網上繳費,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的《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和《物業經營管理》考試科目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人每科75元;《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管理實務》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人每科80元,應試人員收取考試成績滾動檔案管理費20元/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式按報名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六 列印准考證。通過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請於9月12日至18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列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列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列印本人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七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應試人員在考試結束後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後,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應試人員自行上網列印。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和報考條件規定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單位證明及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後方可辦理資格證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八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並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

      九 跨省轉考到我市報名的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段後,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場設置

      2011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重慶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應試人員按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七、教材徵訂

      為配合2011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指導應試人員進行全面系統的復習備考,教材徵訂由重慶市房地產業培訓中心負責,聯繫人:鄧文華,聯繫電話:86128217,地址:渝中區大溪溝人民支路上行(建設路46號4樓)。

      八、其他要求

      一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共4個科目。《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和《物業經營管理》科目為客觀題試卷,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管理實務》科目為客觀題與主觀題混合試卷,使用專用答題卡作答,考生答題時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在指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的作答無效。

      二 按照《物業管理師資格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5〕95號)的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報考級<類>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報考級<類>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辦理資格證書。

      三 根據《關於2010年舉行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對按照《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有關規定,參加了2006年《物業管理實務》科目考試併合格的人員,(共有174人),只有2010年可報考級(類)別3(免1科)或級(類)別1(免3科)的考試。2010年報考類別3(免1科)但未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2011年可以繼續報考。

      四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五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後,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應試人員網上報名工作。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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