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府辦發〔2011〕222號
武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轉發國辦秘函〔2011〕38號文件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國辦秘函〔2011〕38號文件通知》(渝辦發〔2011〕366)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政府文件刊物統一採用國際標準A4型紙印製。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國辦秘函〔2011〕38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全縣各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國辦秘函〔2011〕38號文件要求,對公文和刊物用紙認真檢查清理,確保自2012年1月1日起制發的文件刊物統一採用國際標準A4型紙。縣政府辦將從2012年起,將公文用紙是否規範一併納入政府系統公文品質考評內容。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國辦秘函〔2011〕38號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
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文件刊物統一採用國際標準A4型紙印製。各地區、各部門辦公廳(室)要加大對《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宣傳貫徹力度,在公文處理工作中如發現有行政機關公文用紙尚未採用國際標準A4型的,要督促其儘快採用這一標準。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法院,縣檢察院,
縣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