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市民收養災區孤兒方法 |
| 重慶市政府公眾資訊網 www.cq.gov.cn 2008年05月19日 08:53 市民政局 |
目前,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抗震救災的首要任務是搶救生命。民政部門和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對於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兒和暫時搜尋不到父母的兒童會予以妥善照顧,並盡一切可能搜尋孩子們的父母和倖存的親人,這樣對孩子的康復會更有利。在災區的生產生活秩序逐步恢復正常後,有關部門將按照民政部的統一部署接收和安置孤兒,並儘早開展孤兒的收養工作,使符合法定條件的收養申請人可以依法收養災區孤兒。 由於兒童收養的手續比較複雜,市民一定要通過當地民政部門進行依法收養,不能個人私自收養。如果決定要收養四川災區孤兒,市民可以先預約登記,市民政部門將做好登記記錄,屆時,符合收養條件的重慶市民可按照《收養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孤兒收養。
一、收養方式
(一)如果決定要收養四川災區孤兒,可以先預約登記; 重慶市民可以按照以下地址和聯繫方式進行預約登記: 1、重慶市民政局救助熱線: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民安大道489號 電話:66001919 2、重慶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北路9號同聚遠景大廈14樓 電話: 67727736 67727737 (二)市民政部門將做好登記記錄; (三)屆時,符合收養條件的重慶市民可按照《收養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孤兒收養。
二、收養條件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孤兒的父母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一)必須年滿30周歲; (二)具備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無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搜尋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1名的限制); (四)身體健康,未患有醫學上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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