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高規範性文件的品質,促進文化文物廣播影視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我局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十二五”重慶文化發展實際,制定實施了《重慶市文廣局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辦法》。該辦法對規範性文件的立項、起草、審核、公佈、解釋、後評估、清理、報送備案(登記)、彙編等一系列環節作了明確規定,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在整體框架上更完善、職能分工上更清晰、具體程式上更規範、管理上更高效。(資料來源:局法規處,編輯:戴亭,審核:王發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