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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醫〔2008〕21號
重慶市衛生局關於印發
《重慶市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
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局,高新區、經開區社發局:
為規範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根據《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衛生部令52號)及相關配套文件,我局制定了《重慶市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傳統醫學師承工作和確有專長人員的考核是一項探索性的全新工作,各地各單位要本著實事求是,有利於中醫藥人才培養和中醫學術發展的原則,高度重視、積極探索、認真總結提高。在工作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市衛生局中醫處。
聯繫電話:67706807 傳真:67706518
附件: 重慶市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實施細則.doc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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