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陽府辦〔2011〕23號
雲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雲陽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第138號建議的復函
譚海平代表:
您在雲陽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提出了“要真正轉變政府的職能,把握‘有所為’與‘有所不為’的分寸”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一、政府職能轉變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大方向。政府職能轉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根據國家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其應擔負的職責和所發揮的功能、作用的範圍、內容、方式的轉移與變化。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在第三部分“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中明確指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並要求要“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仲介組織分開,……,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把更多的精力轉到制定戰略規劃、政策法規和標準規範上”。根據中央要求,地方政府也在逐步推動政府職能的轉變。2007年我縣制定並實施《雲陽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創新和完善行政審批服務大廳運行機制的實施意見》,就是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品質的成功實踐。
二、政府職能轉變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一致。如果經濟、社會發展水準速度高於政府職能轉變的速度,必然會促使政府職能進行改革,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如果政府職能轉變的速度高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速度,就有可能出現政府調控不穩、市場規律波動較大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管理的混亂,從而阻礙經濟、社會的發展。我縣處在西部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在一定時期內還需要政府的強力介入才能推動,當經濟和社會發展到相應水準時,政府才有可能退出一些領域。
三、您在建議中提出的“獻血”、“職校招生”、“就業與再就業貸款”、“企業招工”等本應由市場運作的工作,而政府卻以文件形式,給鄉鎮下措施、搞考核,否則就“一票否決”。其中,“獻血”、“職校招生”、“就業與再就業貸款”等是因為從上到下,層層下達指標,“企業招工”是因為缺乏相應的市場主體或非政府組織來承辦,類似這些綜合原因才最終導致基層政府介入的。
四、真正做好“有所為”和“有所不為”,今後我們會著重力抓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加強對政府職能轉變與國家發展、社會發展之間相互協調程度的研究,及時進行政府職能改革,不斷提高政府管理、服務社會的能力,更多更好地提供公共產品。
2.鼓勵各類非政府組織的發展,支援、引導民間力量開辦事業單位和仲介組織,發揮這些細胞在市場運作中解決社會問題的作用。
3.加強公務員隊伍的學習培訓,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
4.加強政府在行使部分職能中的宣傳和引導工作,加速“服務型”政府的轉變。
5.建立健全政府責任體系,包括政治責任、行政責任、法律責任和道義責任,以責任制約權力。
您對此回復有什麼意見,懇請告知我辦及縣人大人代工委,以便進一步改進工作。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聯 係 人: 王 傑 聯繫電話:55129360)
主題詞:文秘工作 人大 建議 函
抄送:縣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
雲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6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