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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陽縣城鎮化戰略發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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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鎮化進程,是黨的十六大確定的一項重大戰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它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載體,是先導型、基礎型、組合型戰略,是實施五大戰略的首要任務。
一、我縣城鎮建設現狀
截止2003年底,我縣共有71個城(集)鎮,其中有江口、人和、鳳鳴、盤石4個部(市)級試點鎮(江口鎮被市委、市政府列為2003年重慶市首批啟動的45個中心鎮之一)。近年來,我們抓住移民遷建、西部大開發、對口支援等機遇,大力推進城鎮化進程,以新縣城建設為龍頭的城鎮化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城鎮建成區面積17.86平方公里,城鎮人口28.14萬人,城鎮化率22.3%。從1997年到2003年全縣城鎮建設累計投資近35億元,新增鎮區面積8.86平方公里,新增鎮區人口12.67萬人。城鎮已成為全縣農村二、三產業發展的基地、產品加工和物資集散中心,並逐步成為務工經商聚集中心和社會投資熱點。
二、實施城鎮化戰略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發展為第一要務和能快則快儘量快的原則,把推進城鎮化、市場化、工業化和農業產業化緊密結合起來,積極探索符合我縣實際的城鎮化路子,堅持“科學規劃、合理佈局、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以建設國際性旅遊城市為目標,構建“主城區—中心城鎮——般城(集)鎮”的城鎮體系框架,注重邊貿城鎮建設,兼顧居民點建設,全面推進城鎮化建設進程。
三、奮鬥目標
2005年完成縣城向小城市的過渡,初步建成山水園林城市,爭創國家人居環境範例獎;縣城人口達到15萬,全縣城鎮化率達到25%,到2007年,全縣城鎮人口達到40萬,縣城人口達到20萬,城鎮化率達到30%,建成3個3—5萬人的中心鎮;2010年縣城人口達到25萬,全縣城鎮化率達到35%,爭創國家人居環境獎;到2020年全縣城鎮人口達到50萬,其中縣城人口達到30萬,全縣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人均住房面積達到15平方米,自來水普及率達100%,人均擁有城市道路6平方米,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率達100%,人均公共綠地7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35%,居民過上富裕的小康生活。
四、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措施
(一)創新加快城鎮化進程的運行機制
1、建立完善城鎮化工作機制
為使城鎮化工作有序進行,抓出成效,縣委、縣政府成立了雲陽縣城鎮化戰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城鎮化戰略的決策、指導、協調、監督、考核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決策的具體實施。辦公室設主任1人,副主任3-5人,工作人員5-7人,從相關部門抽調和增編解決。各鎮鄉也設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城(集)鎮的建設與管理。各鄉鎮作為城(集)鎮建設的主體,落實專人具體抓,設城管辦的鎮,不僅有行政人員,還有1-2名精幹的專業技術人員,沒有城管辦的鄉,要落實專人負責。原城建、國土、環保三位一體的合同工、臨時工,工作特別出色,且具有大專以上專業水準的,鎮鄉可根據工作需要繼續聘用,以保證工作上下對口,落到實處。同時,要加強城鎮建設管理隊伍建設,強化學習培訓,提高管理水準,縣委、縣政府對城鎮建設管理工作實行考核,並把城鎮建設納入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2、建立健全促進城鎮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1)國有土地除法律規定可以採用劃撥方式提供用地和移民遷建補償用地外,其他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土地的,一律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的儲備、整治以及開發經營,實行一級土地市場,並建立完善的土地開發經營管理機制,防止土地閒置,嚴禁投資者囤積、“惡炒”土地。
嚴格限制協議出讓用地範圍。協議出讓用地只限於工業項目,市政公益事業項目,非盈利性項目、標誌性建築及政府為調整經濟結構、實施產業政策需要給予扶持的建設項目。
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在嚴格用途管制、集約用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前提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優先保證開發園區、部(市)級試點鎮和重點城鎮的集中發展用地。大力實施土地置換和新增耕地指標折抵政策,切實保障耕地佔補平衡。對本村本社的農民在場鎮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上建房,按農房佔地的辦法辦理土地手續。對跨村社的遷居農戶(包括遷入城鎮規劃區),在遷出遷入雙方同意,妥善處理好農業稅徵收等問題,並經當地人民政府核實原宅基地已復耕的前提下,允許按農房建設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免交墾復費和耕地佔用稅。對進城落戶的農民,其原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權不變,並允許其依法有償轉讓。村級居民點建設用地,依據鎮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按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運行,積極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根據市委、市政府〔1999〕35號和〔2003〕6號文件精神,城鎮規劃區範圍內縣或鎮鄉經營的土地,其土地出讓金一律由縣統一徵收,上繳市財政後按比例安排使用。屬於縣城規劃區和“百強經濟強鎮”的返還100%,市級試點鎮和中心鎮返還70%,一般鎮鄉返還50%。村級居民點獲得的集體土地有償使用費100%留存,用於土地整治和基礎設施建設。
農業產業化或農業結構調整中建造臨時性管理用房需佔用耕地,視同農業用地對待,但必須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復耕協議書,屆時按協議要求恢復成耕地。
國土房管局要根據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積極向上爭取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用地指標,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要逐步改變過去靠移民投資建設城鎮基礎設施的單一渠道,建立以社會投資為主體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城鎮建設投融資體系,推行城鎮基礎設施投資主體多元化、籌資手段市場化、資金來源多樣化、管理方式集約化、償還機制良性化的經營城鎮的路子。一是縣上每年安排不低於500萬元資金作為城鎮化建設基金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和規劃設計;二是組建城市建設投資公司,負責經營國有城市建設資源和國有城市固定資產,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整合利用,促進城鎮建設資源和城鎮資產的良性迴圈;三是計劃、交通、水利、扶貧等職能部門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投入城鎮建設;四是盤活城鎮存量資產,採取出讓城鎮市政設施經營權、使用權、冠名權,出售部分國有股份和國有資產,預售在建可有償使用的基礎設施產權等。堅持“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將所有可經營性基礎設施向集體、外資和個體私營經濟開放;五是城市存量國有土地使用權
、出讓金、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公用事業附加主要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3)培育城鎮經濟,努力解決“空殼”鎮問題。一是積極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根據不同地域和資源特點,培育一批勞動密集型的加工企業;二是優化軟硬環境,瞄準農副產品加工和旅遊業,引進外資外商開發經營;三是凡是到鎮鄉投資辦企業、搞建設的,不論內資外資,一律享受已出臺的外資優惠政策。
(4)改革戶籍管理制度。建立以居住地劃分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以職業劃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戶籍管理制度,徹底解放戶籍對農民的束縛。凡是進縣城或城鎮購房入住,職業穩定或有生活來源的農民,本人及其隨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均可辦理城鎮居民戶口。對進集鎮使用集體土地建房的農民,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也可辦理城鎮居民戶口,辦理戶口轉移手續只收取工本費。進鎮落戶的農村居民,可以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允許依法有償轉讓,但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5)建立健全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建立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主體,政府、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社會統籌與個人財富相結合,覆蓋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凡是落戶城鎮的農村居民及其子女在入學、就業、入伍等方面享受原有城鎮居民同等的政治經濟待遇。有關部門、鎮鄉要對農民進城務工經商提供信貸、資訊、技術等優質服務,要將購房建房的信貸政策推向小城鎮,通過低押貸款和分期還款付息的方式,支援農民貸款購房建房。
(二)突出重點,舉全縣之力打好城鎮建設總體戰
1、狠抓“六個結合,豐富城鎮內涵
推進城鎮化進程,要把握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鄉鎮企業向園區集中、土地向種田能手集中“三個集中“的發展趨勢,狠抓”六個結合“,培育城鎮支柱產業,促進城鄉產業聚集、產品陞級和經濟增長。
一是城鎮化建設與推進新型工業化相結合。首先,集中力量辦好工業園區,引導生產要素向園區聚集,形成產業集群的規模優勢和區域特色,開闢新的工業經濟載體。其次,突出重點扶優扶強,加快支柱產業發展步伐,重點抓好以機械、建材、能源、化工、食品等為主的工業企業。第三,加大工業的投入,加大招商引資和對口支援工作力度,在項目、資金、技術引進上要有新的突破。從2003年起,每年對工業經濟發展投入不低於500萬元建立工業發展基金,用於啟動工業園區建設,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
二是城鎮化建設與農業產業化相結合。加快“135工程”和重慶市農業產業化“百萬工程”雲陽蠶桑、草食牲畜、柑桔、天然香料、黃籽油菜、中藥材等六大基地建設,大力扶持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強經紀人隊伍建設,組建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大力開發農村勞務經濟,加快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繁榮城鎮經濟。
三是城鎮化建設與發展旅遊業、商貿服務業相結合。構築“一心兩翼”的旅遊格局,加大特色旅遊產品、重點旅遊景區和區域旅遊 熱線開發力度。在城郊結合部,大力發展旅遊觀光農業,推出旅遊精品。大力引進大型商場、超市,發展連鎖經營,新城重點培育3條主幹道商業線,建設一批輻射帶動力強的專業批發市場,發展壯大蓮花塘、青龍嘴兩大商業圈,塑造一批名吃、名店、名牌服務企業,逐步形式以新縣城為中心的城鄉商貿流通網路。
四是城鎮化建設與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第一,把交通作為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環節,堅持“打通出口,改造骨架,優化網路,暢通鄉鎮,水陸並舉”的發展思路,構築“一縱一橫”兩迴圈的公路交通主骨架,東西橫向通道以渝巴路為基礎,開利路作為南北縱向通道,以縣城為中心,連通黃石、高陽、長洪、南溪、雲安、毛壩、棲霞、水口等鎮鄉形成北迴圈圈,連通南部鎮鄉形成南迴圈圈。建設雲開路、雲利路、長江大橋通鄉鎮硬化路,實現“2小時雲陽”。發展內河水運,暢通物流、人流、資訊流。第二,加大城鎮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要把重點幹線作為亮點,鎮鄉鎮區街道全部硬化。城鎮居民全部用上清潔衛生的自來水。第三,加強市場建設,繁榮城鎮商貿,一般鎮鄉要儘快把集市興起來。
五是城鎮化建設與社會事業發展相結合。在城鎮化進程中,要高度重視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建設水準高、數量足的學校、醫院,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完善城鎮服務功能,促進城鎮快速發展。
六是城鎮化建設與移民安置相結合。要認真總結前階段城鎮遷建的經驗教訓,在三、四期城鎮搬遷中,一方面抓好規劃設計和風貌管理,另一方面在基礎設施、市政設施的建設上更加市場化。同時,在移民城鎮經濟發展上下更大的工夫,依託農業發展二、三產業,努力解決好佔地移民的長遠生計問題,增加城鎮經濟內涵。
2、齊抓共管,合力打好城鎮化工作總體戰
城鎮化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部門一定要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在縣委縣府的領導下,都要承擔相應的任務和職責,紮實有效地開展工作。各鎮鄉一定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加強對城鎮化工作的領導,不要等待徘徊,要按照“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切實抓好城鎮化建設。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積極適應城鎮化建設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加強學習,不斷提高科學判斷的能力,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應對複雜局面和各種風險的能力,依法執政的能力和統攬全局的能力,為推進城鎮化進程,早日建成小康社會作出自己的努力。
(三)嚴格城鎮規劃管理,確保各類小城鎮持續健康發展
1、科學規劃,合理佈局。
在實施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強化規劃意識,突出規劃的科學性,權威性和超前性,要借鑒發達地區和新城規劃建設中的優點,開闊視野,搏採眾長,因地制宜,適度超前,充分掌握本地區社會、經濟、資源及其未來發展趨勢,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科學論證,按照高起點、高標準、高水準的要求,編制結合實際的城鎮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在規劃過程中要把握好三條原則:一是按照縣域城鎮體系總體規劃要求,突出區域城鎮特色,提高綜合效應;二是要樹立生態城鎮觀念,使本地區的生態環境、地方傳統文化特色、城鎮功能分區在整個城鎮中協調統一;三是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城鎮的道路規劃、管網規劃、綠化用地規劃、民居建設風貌設計等,必須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預見性。
2004年縣建委已按照市政府規劃我縣新縣城建成30萬人口中等城市的目標要求,採取公開向社會招標的辦法,引入競爭機制,積極向有關規劃設計院聯繫,力爭儘快完成新縣城30萬人口中等城市的總體規劃,以指導新縣城的全面建設。各建制鎮,特別是中心鎮和區域重點鎮要因地制宜、合理定位,按縣域城鎮體系總體規劃的要求,適時進行規劃修編和調整,做好鎮域總體規劃和鎮區建設詳細規劃。全縣尚未完成規劃的鎮鄉要積極行動,儘快制定完善本地區的小城鎮發展總體規劃及建設規劃。
2、加強建築市場管理,培育壯大建築業和房地產業
以創新為手段,以發展為根本,採取有力措施,改變我縣建築企業經濟實力弱、技術水準低、管理模式落後的狀況,培育壯大敢於參與國內工程承包市場競爭的建築隊伍。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大力推進房地產開發建設,加強住房建設和住房消費的互動。推行政府對建設工程品質安全的強制性監督,繼續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突出法定建設程式、有形市場、品質安全、專項整治等重點。加強設計、監理、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繼續開展建設執法大檢查,不斷規範勘察設計市場,對無證、挂靠、越級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無施工許可證、無建築效果圖、不認真執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工程項目,一律停止施工或處以罰款。堅持建築市場準入、清出制度,凡是發現存在工程品質安全問題、信譽差、不服從管理和低資質的施工企業,一律不準進入我縣建築市場。
3、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城鎮管理。
改革城鎮建設管理機構,實行行政管理和具體業務分離,對適宜推向市場的業務加快實行企業化、專業化、社會化管理,將環衛清運、市政工程轉化為企業機制運作,面向市場和社會公開招投標。
加強小區和社區建設,充分發揮居委會和社區的作用,使其成為城鎮管理不可缺少的主力軍。建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城鎮管理經驗,制定小區物業管理和社會管理制度,並積極探索城鎮管理新機制。加強城鎮管理隊伍建設,加強業務學習和職業培訓,提高他們的城鎮管理水準,增強城鎮管理的服務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市政、監察、環衛等行業單位要重心下沉,到鎮鄉指導開展工作。進一步加大市政專業設施的維護管理力度,堅持日常性清洗街道,優化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保持城鎮良好的市容市貌,努力營造整潔、文明、有序、舒適的人居環境,努力提升城鎮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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