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87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4-30 14:51
发布时间:2021-04-30 14:51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876号提案的复函


田水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对水利工程项目征地统筹费实施减免政策的建议》(第087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提案问题明确、措施针对性强,对解决水利工程项目资金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2024号)精神,《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征地统筹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建〔2020307号)规定“国家和市级以上政府性投资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不再免收征地统筹费”。

为更好贯彻落实我市征地统筹费调整政策,妥善解决相应水利建设投资增加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水利工程项目征地统筹费减免有关事宜,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对水利项目落实征地统筹费政策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反复测算,并将研究内容联名以《关于水利工程贯彻征地统筹费调整政策有关事宜的请示》(渝水利文〔20218号)报送市政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明确了水利工程项目贯彻征地统筹费的过渡政策,该过渡政策涉及86个水利工程项目,共免收征地统筹费金额约29.9亿元。您关心的开州区跳蹬水库、天白水库、梨坪水库工程项目也在免收名单之中。

按照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局赓即以《关于水利工程贯彻征地统筹费调整政策的通知》(渝水办规〔20216号)对上述政策进行解读宣传,要求区县水利部门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加强沟通,督促项目法人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用地手续办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此项政策落实的服务指导工作,确保您关心的事项如期兑现。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此复函已经张学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水利局        

2021413日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 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