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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5 15:59
发布时间:2021-11-0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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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推动我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2021年91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渝府〔2021〕99,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及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对科学绿化高度重视,近年来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为科学绿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书记强调,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

2017年7月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定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坚持把国土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全市上下勠力同心、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义务植树广泛开展,部门绿化协同发力,保护管理全面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20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5%,森林蓄积量2.41亿立方米。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今后我市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的增量空间十分有限,现有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不高,低质低效林数量大,全市乔木林平均蓄积量仅为71.54立方米/公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松材线虫病为代表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对这些突出矛盾问题,迫切需要推动科学绿化来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提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学绿化工作,陈敏尔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唐良智市长、陆克华副市长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和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以指导全市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殷殷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市建设为契机,坚持总体谋划、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节约优先、量力而行,全面推行林长制,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基础。

(二)重点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既对标对表落实国家要求,又体现我市特色的思路,进行了细化实化,明确了13项重点任务。针对制约我市科学绿化的主要问题、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等文件精神,围绕科学、生态、节俭开展绿化,从科学编制落实全市国土绿化规划、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规范设计施工管理、科学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扎实开展城乡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着力提升绿地品质、加强防火能力建设及林草资源保护、着力盘活资源提高绿化效益、全面开展监测评价等关键环节和重点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

(三)保障措施。从完善政策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引导和促进科学绿化的政策制度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核心要义

《实施意见》从不同角度对科学绿化问题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对我市国土绿化工作中普遍困惑疑难、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在哪造”“造什么”“怎么造”“怎么管”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具体回答。

(一)在哪儿造。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全市国土绿化规划,相关绿化规划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实现多规合一;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及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科学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将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作为主要的绿化空间。增强城乡绿地系统性、协调性,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山城公园体系。城市绿化充分利用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建设小微绿地、口袋公园,实现应绿尽绿。合理利用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地大力推进乡村绿化。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林木。

(二)造什么。强化用苗保障,大力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制定主要造林及城市绿化树种名录,加强良种苗木培育和保障性苗圃建设。科学合理选择造林绿化和城市绿化树种草种,提倡使用全冠苗,反对绿化中的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大树进城”,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反对不计成本的形象工程,特别要审慎使用引进外来树种和草种,兼顾市民健康需要避免选用易致敏树种草种。

(三)怎么造。要规范作业设计,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绿化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作业设计或者绿化施工方案,科学论证用地、用水、技术措施等的合理性。扎实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落实“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技术导则等要求,切实抓好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持续推进绿色示范村、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等城乡绿化工作,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引领,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积极探索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推进健康森林建设。

(四)怎么管。强化监管督促抓落实,加强对相关绿化规划及作业设计、林木良种培育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开展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地上图入库,推进绿化工程从规划设计到验收核查全过程监管,保证绿化成效。强化林草资源保护机制。加强防火能力建设,建设森林防火智能监控、智能防火卡口等系统建设。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以“林长制”为抓手,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占用林地草地和城市公共绿地及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结合大数据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评价体系、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体系等,科学监测评估国土绿化实施成效,把国土绿化的科学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四、《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实施意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的重要论述,全面对标对表国家《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奋斗目标,结合重庆实际,针对制约我市科学绿化的主要问题、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对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安排用地、科学选择树种草种等国土绿化重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是“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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