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执行合同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9-08-28 |
标 题: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 渝高法〔2017〕251号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主题分类: | 执行合同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19-08-28 | ||
标 题: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 渝高法〔2017〕251号 |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渝高法〔2017〕251号
为充分发挥全市法院审判职能,切实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服务大局,明确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总体要求
1. 深刻认识全市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建立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对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化金融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一个目标”“两点定位”“四个扎实”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站在改革开放全局和国家战略高度,按照市委要求,积极做好司法应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切实满足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需求,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营造公正、透明、高效的司法环境。
2. 依法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制度创新。牢固树立与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司法理念,找准审判执行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纠纷解决的基础功能,公正高效解决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争议,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发挥秩序维护的重要功能,保护合法行为,保障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安全;努力履行规则之治的深层功能,以统一的裁判尺度调整法律关系,规范交易行为,引导秩序形成,实现规则之治。依法保护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出现的新型权益,依法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法律原则内的制度创新,尊重商事习惯、国际商事惯例、市场规则在审判中的运用。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3. 全力维护自贸试验区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审理侵吞、挪用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和企业资金等犯罪案件,维护清正廉洁的发展环境。严厉打击滥用自贸试验区宽松监管环境而实施的非法集资、洗钱、逃汇、金融诈骗等犯罪,维护自贸试验区金融秩序。正确把握刑事政策,准确区分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行为罪与非罪界限。依法惩治涉自贸试验区的走私、骗取出口退税、侵犯知识产权跨境犯罪,维护自贸试验区市场环境。
4. 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合法权益。正确树立民商事尤其是商事裁判理念,尊重意思自治,处理好市场主体行为自由与行政审批的关系,正确认定合同效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准确适用准据法,妥善审理贸易、生产、服务、仓储、研发等领域的涉外商事纠纷,平等保护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形式投资者合法权益,构建公正透明的跨境投资权益保护机制。依法审理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仓储物流等案件,保障“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施,营造让外来投资者、创业者安心的司法环境。
5. 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及贸易创新的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及金融创新的商业保理、跨境金融资产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案件,依法支持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合理认定消费者与跨境电商企业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深入研判离岸贸易、期货保税交割等国际贸易新业态中的法律问题,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出现的新型民商事案件,正确理解法律原则和政策原理,依法适用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准确把握行业惯例、自治性规范,形成正确裁判规则,依法支持改革创新。
6. 依法维护自贸试验区市场秩序。加强对中外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依法认定自贸试验区内境外人士的劳动者身份,保障自贸试验区劳动用工秩序。严格对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审查,惩治利用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强对市场失范行为的司法治理,多个公司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地登记的,加强是否存在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的审查,依法保护债权人权益。
7. 强化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妥善处理平行进口、贴牌加工出口、跨境电商等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依法支持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投资行为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促进知识产权流转利用。充分发挥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在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增强我市涉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健全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裁判规则,制约侵权行为,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8. 监督和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公正高效审理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行政案件,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支持和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管理创新。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适时发布涉自贸试验区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自贸试验区形成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9. 加大执行力度促进自贸试验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的适用力度,依法兑现裁判文书确定的中外投资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配合推进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对接,推动诚信自贸试验区建设。
三、推进审判机制创新,促进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公正高效化解
10. 推进专业化审理机制建设。强化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专门化审理,审理好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贸易、投资、金融以及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相关的案件。高起点配备涉自贸试验区审判队伍,选拔、培养一批熟悉中国法律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熟悉金融等多领域知识的专家型、复合型审判人才,提升自贸试验区审判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涉自贸试验区审判的专业品牌。
11. 构建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平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设,鼓励运用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解决涉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依托全市法院纠纷解决一体化平台,建立商事调解协议一键式在线司法确认机制,以在线委托、委派调解等形式将诉讼案件交由相关商事调解组织调处,实现跨界融合,促进纠纷解决。健全完善撤销、不予执行涉外、涉港澳台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程序,依法支持仲裁在纠纷解决中发挥更大作用。
12. 推进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的智能化审理。深化“类案智审平台”建设,在推进信用卡、金融借款案件智能化审判的基础上,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等要件化特征较强的案件为突破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涉自贸试验区审判中的逐步适用,为法官裁判提供智能辅助,为当事人提供裁判结果预测,促进自贸试验区实现良法善治。利用中英文双语的在线外国法查明平台,促进外国法查明的高效和便捷。
13. 推动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方式创新。尊重域外投资者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投资者协议选择司法管辖的权利,探索长臂管辖与不方便管辖原则的协调适用,科学界定案件的连结因素,妥善解决国际间平行诉讼问题,维护我国司法管辖权,尊重他国司法管辖权。针对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在金融贸易诉讼中引入专家陪审员参审,发挥专家辅助人参诉作用。探索引入专家参与外国法查明,提升专业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质量。
14. 强化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司法协助。加强涉外送达、调查取证、证人出庭、判决书互认等领域的司法协助,提升我市民事司法开放程度。根据司法协作交流意向、对方承诺将给予我国司法互惠等情况,探索先行给予对方国家当事人司法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一带一路”司法协助协定范本。在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为法人且有律师代理的,优先适用电子送达,提升诉讼效率。
四、健全交流互动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15. 在涉外法治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密切关注国际私法及商事规则发展趋势,加强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中商法冲突问题的研究,构建具有共识的商事交易规则。探索在国家法官学院重庆分院建立自贸试验区司法研究基地,适时举办司法协作论坛,使我市司法经验走出去,在保障外向型经济、助推外向型法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16. 健全司法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建立三级法院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市高法院由一位院领导牵头负责与自贸试验区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建立自贸试验区重点项目涉诉案件信息库,健全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理机制,畅通重大案件信息互通渠道。对审判工作中反映出的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律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并主动追踪反馈结果。推进重大审判信息公开,每年发布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