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 > 留言选登

鑫斛药房要求只能持购物小票开发票

发布时间:2022-01-10 10:00
发布时间:2022-01-10 10:00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群众于2021年12月21日向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南岸区珊瑚中学对面的鑫斛药房,不可以通过消费记录开发票,只能持小票开发票。这很不合理,其他药房都可以,要求凭借个人记录开发票。

南岸区税务局于2021年12月28日答复:南岸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核实,向该药房宣传税收相关政策,责令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开具发票。经回访,反映人已经收到了发票。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