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于2021年12月21日向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南岸区珊瑚中学对面的鑫斛药房,不可以通过消费记录开发票,只能持小票开发票。这很不合理,其他药房都可以,要求凭借个人记录开发票。
南岸区税务局于2021年12月28日答复:南岸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核实,向该药房宣传税收相关政策,责令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开具发票。经回访,反映人已经收到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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