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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班车中途甩客 涪陵区对客运企业作出处罚

发布时间:2022-03-28 16:04
发布时间:2022-03-2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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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于2022年2月13日向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2月13日13时左右,乘坐渝A***82客运班车由涪陵区高山湾枢纽站前往龙潭镇,车辆行驶至大塘路口时,驾驶员以乘客太少为由中途甩客,要求乘客换乘其他车辆。

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2年3月3日答复: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已对该客运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道路客运管理规定、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对所属客运企业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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