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于2023年2月11日向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綦江区虹桥路5号附3号的居民楼里有机构私自开设学科类培训活动。
綦江区教委于2023年2月28日答复:经查,该机构名为綦江区奔奥教育信息咨询服务部,该机构的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不含中小学生教育培训,其在居民楼内开展学科培训属无证办学行为,违反了“双减”相关要求,綦江区教委已责令该机构立即整改。因綦江区奔奥教育信息咨询服务部第一时间停止办学,立即退还17名学生缴纳的2万余元费用,并表示今后不再违规办学,故未给予行政处罚。下一步,綦江区教委将不定期复查,如发现该机构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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