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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驾驶员行驶途中微信聊天 黔江区作出处罚

发布时间:2023-09-05 11:21
发布时间:2023-09-0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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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于2023年6月25日向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通过网络平台预约6月24日12时由黔江区金龙花园北门前往黔江火车站的渝A***NR网约车,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用手机微信与他人聊天,存在驾驶安全隐患。

黔江区交通局于2023年7月19日答复:经查,该网约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操作手机与他人微信聊天的情况属实,其行为未执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相关要求。黔江区交通局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网约车驾驶员罚款200元,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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