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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关于渝北区小小岛木鱼石物业游泳池收费及消防安全隐患投诉
留言时间 2018-07-13
留言摘要 1、小区游泳池是业主的公共设施,占用的是业主的公摊面积,游泳池的水也是公摊水,每年夏天物业却把游泳池做为一项重大的收益,不仅对业主收费(大人,25元/每次,小孩,10元/每次),还对业主以外的人员收费开放,给小区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多次与物业沟通此事未果,游泳池的收益部分却做为小金库给相关工作人员发放,此项收费是否经过物价局审批。 2、物业私自把小区4栋底楼改成物业工作人员的做饭地点和员工宿舍,水木青华和小小岛都是木鱼石物业,水木青华整个小区的物业人员的三餐全是在小小岛4栋底楼做好了送过去。做饭用的地
答复日期 2018-08-14
答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市政府立即责成渝北区政府核实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小小岛小区游泳池原则上只针对小区业主开放,但如果有业主的亲朋好友按照访客进行核实无误后也可以到小区游泳。游泳池票价分为月票(成人月票按240元/人.20次,儿童月票是160元/人.20次)和次票(成人次票15元/次,儿童次票10元/次),以上票价已实行了5年时间;小小岛4栋底楼是规划的物业用房,做饭所用的水电均由物业单独挂表计量,从未计入业主的公摊。每月公摊明细都在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4栋底楼只是做饭的场所,使用的是天燃气。所用的天燃气是物业单独向燃气公司申请的气表,并通过了燃气公司的检查验收,才得以开通天燃气;小区4栋门前确有停放摩托车和三轮车的现象,物业公司多次进行了劝导和宣传,要求业主把车停入车库。并在车库专门规划了摩托车停车位,供摩托车免费停放。但仍有部分业主贪图方便将车辆停放在楼下。   二、处理意见   (一)游泳池作为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配套公共设施,应当按时向全体业主开放,供业主夏季消暑纳凉使用。因启用游泳池会产生相应的水、电、人工、保险等费用,因此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费用收支记录,扣除运行和管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存在亏损,请物业企业自行承担。如果过半业主认为开放游泳池存在问题,要求关闭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关闭。(二)物业企业每月将在公示栏对公摊费用公示,建议业主留意小区公示栏。(三)区房管局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安全巡查检查,加大整治力度,对不听劝阻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整治,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渝北区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房管局具体咨询,联系电话:67805094。 感谢您对市政府工作的支持!
答复单位 渝北区政府
发布单位 网上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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