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标题 | 巴南区一超市未按规定设置户外店招 |
|---|---|
| 留言时间 | 2023-11-21 |
| 留言摘要 | 巴南区莲花街道丰华路44号某超市安装的店招比邻近商铺的店招高约70公分,影响邻近商铺正常经营。 |
| 答复日期 | 2023-11-24 |
| 答复内容 | 经核查,群众反映超市设置的户外招牌向外凸出约70公分,且未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莲花大队责令该超市立即整改。目前,该超市已按规范要求重新设置户外招牌完成整改。 |
| 答复单位 | 巴南区莲花街道 |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