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标题 | 巫山县一商户在核准地点外储存烟花爆竹 |
|---|---|
| 留言时间 | 2024-01-11 |
| 留言摘要 | 巫山县双龙镇乌龙村一厂房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
| 答复日期 | 2024-01-17 |
| 答复内容 |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双龙镇政府现场核查发现,某商户租用巫山县双龙镇乌龙村一厂房存储4350件烟花爆竹,存放地点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地点不一致,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封存并转运该批烟花爆竹。 |
| 答复单位 | 巫山县双龙镇 |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