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标题 | 江津区一出租车驾驶员以春运为由“一口价”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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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 | 2024-02-08 |
| 留言摘要 | 近日乘坐出租车由江津圣泉寺地铁站出口前往江津区瑞安路三色幼儿园,驾驶员以春运为由拒绝打表,要求乘客按一口价支付15元车费,涉嫌乱收费。 |
| 答复日期 | 2024-02-21 |
| 答复内容 |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涉事驾驶员罚款200元,并责令退还乘客车费。同时要求辖区各出租车、客运车公司严格执行春运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乱收费、乱涨价,切实维护春运道路运输运营秩序。 |
| 答复单位 | 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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