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标题 | 城口县一施工单位违规在河道采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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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 | 2024-02-29 |
| 留言摘要 | 城口县咸宜镇李坪村新龙坝附近的河道里,有施工单位无证非法采砂,破坏水体环境。 |
| 答复日期 | 2024-02-29 |
| 答复内容 | 经现场核实,某施工单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河道开采砂石拟用于附近道路建设,该施工单位违反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口县咸宜镇政府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采砂行为,并作出1000元行政处罚。 |
| 答复单位 | 城口县咸宜镇 |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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