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标题 | 万州区龙驹镇一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在人行道堆放液化气罐 |
|---|---|
| 留言时间 | 2025-02-12 |
| 留言摘要 | 万州区龙驹镇一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在人行道上堆放液化气罐,存在安全隐患。 |
| 答复日期 | 2025-02-14 |
| 答复内容 | 经现场核查,该液化石油气经营点为方便换气服务,在人行道临时放置6个液化气罐,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万州区龙驹镇责令该经营点负责人将所有液化气罐归入库房封闭管理,不得占用人行道。目前,该经营点已完成整改。 |
| 答复单位 | 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 |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