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 南川区一村民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屋 |
---|---|
留言时间 | 2024-02-18 |
留言摘要 | 南川区兴隆镇金禾村3组一村民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屋,破坏耕地。 |
答复日期 | 2024-02-27 |
答复内容 | 南川区兴隆镇金禾村3组村民周某擅自占用170平方米基本农田修建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南川区兴隆镇政府已向周某发放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建筑物并复垦。目前,周某正自行拆除建筑物,预计3月20日前拆除完毕。 |
答复单位 | 南川区兴隆镇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