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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南川区一村民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屋
留言时间 2024-02-18
留言摘要 南川区兴隆镇金禾村3组一村民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屋,破坏耕地。
答复日期 2024-02-27
答复内容 南川区兴隆镇金禾村3组村民周某擅自占用170平方米基本农田修建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南川区兴隆镇政府已向周某发放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建筑物并复垦。目前,周某正自行拆除建筑物,预计3月20日前拆除完毕。
答复单位 南川区兴隆镇
发布单位 重庆市“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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